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晋城市沁水县
项目概况: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该项目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521-07-03-011862。项目总投资209507万元。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由沁水煤层气田樊庄区块15#煤煤层气开发项目和沁水煤层气田郑庄区块开发调整(2020-2022)项目组成,新增动用煤层气地质储量136亿立方米,可采储量68亿立方米,新建煤层气生产能力5.5亿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钻井340口,配套建设水电路讯等系统。项目需临时占地341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联系电话:0355-2229226
联系人:蔺璐
地址:山西省沁水县龙港镇新城社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尤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邮箱:sxqzyghb@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1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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