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這2人故意隱瞞接觸史、發熱史等情況,造成多人被傳染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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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信息,7日,由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許韶琛、員額檢察官劉莎莎出庭支持公訴的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在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系全市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犯罪案件。

今年1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太原市要求武漢返(抵)並人員及家屬積極配合做好摸底調查、醫學觀察等工作,密切關注自身健康狀況,在去醫院就診時第一時間告知接診人員近期有無武漢地區旅行史。

本案被告人姚某某、馮某某正是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無視法律法規,未如實報告且故意隱瞞武漢抵並親屬及接觸史、發熱史等情況,造成多人被傳染、多人被隔離的嚴重后果。

到案后姚某某、馮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在庭審中表示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身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深感愧疚,當庭認罪、悔罪。

自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認真落實區委及上級檢察機關的各項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積極推動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順利開展。

此案的辦理對於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亮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責編: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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