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共自行車管理辦法即將實施
站點將納入大型公共建筑規劃
本報太原3月30日訊(記者王雁)日前,記者從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獲悉,《太原市公共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出台,將進一步規范公共自行車管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33條,適用於太原市城區范圍內公共自行車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以及服務等活動。今后,城市道路建設、改造或者新建、改建、擴建火車站、軌道交通站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市城鄉規劃管理部門應當將公共自行車服務站點納入規劃,預留土地與線路接口,並與照明、園林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步建設。
《辦法》規定,公共自行車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在服務站點公布投訴舉報和求助電話,並建立公共自行車承租人的信用檔案,實行誠信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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