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門詳解畢業生檔案那些事

學籍檔案事關評職稱、政審、考公務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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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李濤)高校畢業生離校時,轉檔是必須面對的問題。8月8日省人社廳對畢業生轉檔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人社部門提醒,高校畢業生的學籍檔案在申請職稱評審、報考公務員、政審、申領養老金待遇都有重要作用,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每一個畢業生都有專屬的學籍檔案。畢業后,檔案將由學校轉到有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或相應的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轉遞檔案時應嚴密包封並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考上公務員或在事業單位、國企工作的同學,其檔案會轉到相應的機關事業單位或國企保管﹔在民營企業上班,檔案可以轉到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出國留學或計劃考取研究生的,檔案將轉至戶籍地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保管﹔創業、自由職業、靈活就業的,檔案都要轉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保管﹔找到工作又離職了,檔案也要轉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除了第一種情況外,其他情況檔案都屬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証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檔案轉遞時,行政(工資)介紹信、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等材料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備材料。

(責編:王丹、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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