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會展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施行

引進國際品牌展會 最高獎勵100萬元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山西新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訊(記者閆杰)7月5日,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為規范會展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結合目前會展業發展實際,我省日前印發《省級會展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會展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是省級財政設立,用於促進全省會展業發展的專項獎補資金。獎補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支持。引進國際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引進國內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80萬元獎勵﹔引進行業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引進大型國際性會議(論壇)給予單個不超過50萬元獎勵﹔引進全國大型會議(論壇)給予單個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重點扶持的我省自辦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連續在我省舉辦同一主題展覽活動超過十年並且規模持續擴大的項目給予單個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獎補資金支持范圍是:引進社會效益明顯、影響力強的國際性、全國性、行業性會展項目﹔對我省產業經濟有積極促進作用的自辦展覽活動﹔鼓勵我省企業積極創新網上辦展,開展線上線下辦展的融合發展新模式﹔申報獲得國際展覽協會(UFI)和國際會議協會(ICCA)等國際性組織認証的項目﹔省內重點展館考核獎勵。獎補資金用於服務會展的相關支出,支持已列入省商務廳發布的上年度我省重點支持的展會目錄,並於上年度在本省舉辦的會展項目。
  申請獎補資金的單位應為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社團或事業單位(含聯合主辦或聯合承辦)。獎補資金的申報按照屬地劃分原則,由符合獎補資金申請條件的單位將申請資料向設區的市商務主管部門報送﹔對於省民政廳批准設立、並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的省級社團組織可將申請資料直接報省商務廳﹔財政體制管理型試點縣比照市級報送程序執行。

(責編:馬雲梅、劉洋)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