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全重特大疾病醫保制度 織牢困難群眾保障網
山西:健全重特大疾病醫保制度 織牢困難群眾保障網
“《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已出台的醫療救助和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規定,提出了總體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今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劉磊介紹。
記者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政策,夯實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托底保障,省政府辦公廳結合我省實際印發了《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健全保障制度 守護百姓健康
在救助對象范圍方面,《實施意見》立足全面脫貧后的新發展階段,建立更加全面、長效、系統的救助機制,將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擴大到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將救助對象統一規范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返貧致貧人口以及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
《實施意見》在繼續將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門診慢特病等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的同時,統一明確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年度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強化了綜合保障功能,進一步減輕了困難群眾負擔。
“《實施意見》簡化優化救助流程,對已認定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鄉村振興部門監測對象的,可直接獲得醫療救助,實現市域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對未納入上述人員范圍的其他救助對象,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全面對接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申請受理、分辦轉辦及結果反饋,使救助對象及時享受相關待遇。”劉磊介紹。
救助落實處 暖心解民憂
“《實施意見》通過在全省范圍內健全完善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合理確定相關政策標准,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高敬芬表示。
為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實施意見》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群眾給予分類資助。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按個人繳費標准8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2022—2025年,易返貧致貧人口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標准定額資助﹔返貧致貧人口按個人繳費標准90%的比例給予定額資助。同時,適應人口流動和參保需求變化,靈活調整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方式,確保及時參保、應保盡保。
按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我省分類設定起付標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額。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不設起付標准,特困人員由醫療救助給予保障﹔低保對象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6萬元。返貧致貧人口目錄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省內住院單次目錄內費用綜合支付比例達不到90%的,救助到90%。鄉村振興部門監測對象起付標准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6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起付標准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按6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准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按6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
加強資金投入 做好托底保障
為確保《實施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好,我省各級財政部門積極加大投入,一方面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到位,另一方面對困難人員參保個人繳費部分進行分類資助。
“2021年我省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143.42億元,2022年截至目前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已到位150.33億元﹔2021年我省各級財政醫療救助資金資助參保支出達到2.83億元,2022年資助參保支出預計達到4.47億元。”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處長、一級調研員劉國宏介紹,“通過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有效確保了困難群眾及時參保、應保盡保,努力提高老百姓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此外,為強化困難群眾醫療托底保障,從2022年起,我省按照中央規定“將脫貧攻堅期地方自行開展的其他醫療保障扶貧措施資金統一並入醫療救助資金”,將“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繳費資助補助資金”和“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共計10.26億元並入醫療救助資金,2022年各級財政醫療救助資金預計將達到17.43億元,這些舉措有力保障了醫療救助資金需求。
山西新聞網記者 馮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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