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至年底 山西持續開展露天礦山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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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3月18日訊(記者 馮耿姝)今日,記者獲悉,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聯合下發通知,自3月起至今年年底對全省所有正常生產建設和2023年內復工復產的露天礦山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據介紹,專項整治分為企業全面自查自改、礦山安全“體檢”、監督檢查、總結評估四個階段。期間,聚焦井田范圍小、開採規模小、開採深度大、長期整合技改、邊建設邊生產、邊坡問題屢查屢犯、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安全隱患突出、企業管理組織混亂、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等礦山企業,針對安全管理、技術管理、邊坡管理、防排水管理、鑽爆管理、運輸管理、安全監管等七個方面30項內容,開展露天礦山安全“體檢”,全面排查露天礦山安全風險,重拳治理違反設計規定建設、災害治理不到位、邊坡角超設計等重大隱患。

通知明確,各露天礦山企業在3月底前,對照《煤礦安全規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開展自查自改,對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採取停產、限採等措施。5月底前省、市、縣三級聯合開展重點露天礦山安全“體檢”,7月20日前市縣組織開展非重點礦山安全“體檢”。10月底前省應急管理廳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組成督導組,對全省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專項督導。

屆時,我省將對安全“體檢”和執法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處罰,並嚴肅追究企業相關人員的責任。其中,對邊坡失穩的,立即下達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的指令﹔對蓄意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責令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此外,發現超層越界開採等需要移送相關部門處理的,將及時移送相關部門,並通報地方政府。

(責編:王曉艷、金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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