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涉嫌新型違法犯罪 涉案168萬余元終被抓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記述>>資訊速覽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1月9日訊(記者 馮耿姝)今日,記者獲悉,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興華小區派出所民警抓獲了三名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為中介聯系犯罪嫌疑人徐某東,並將徐某東的銀行卡交付給犯罪嫌疑人劉某琦使用,隨后劉某琦將銀行卡轉交給犯罪嫌疑人姚某進行核驗,確認該卡是否能用於刷流水使用。后查明,徐某東的銀行卡用於刷銀行流水168.9萬余元。徐某東本人獲得人民幣4500元的報酬。

在掌握線索后,民警最終在山西應縣抓獲犯罪嫌疑人徐某東、李某,在太原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姚某、劉某琦。 

現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姚某、劉某琦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徐某東的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以上四名犯罪嫌疑人予以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買賣、租借“兩卡”均屬違法行為,切勿將自己名下的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買賣、租賃給犯罪分子,否則將面臨信用懲戒、限制業務、嚴管賬戶、法律處分四大懲戒。

(責編:郝亞紅、金環)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