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構建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
山西構建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
山西新聞網8月2日訊(記者 盧奕如)今日,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印發《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省教育廳統一開發山西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指導,高中學校組織實施。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學生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素養方面、社會實踐等方面。教師指導每位學生客觀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登錄系統及時填寫成長記錄,重點記錄軍訓、社會實踐、黨團活動、獲獎和榮譽稱號、違紀違規情況、課程修習成績、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體育藝術科技活動項目等內容。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結果等內容採用客觀數據導入的方式記錄。
活動記錄、事實材料必須真實、客觀、有據可查。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對寫實記錄的材料整理、分析、遴選,將最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提高的、最具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採用電子文本形式進行記錄。遴選出來的內容(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必須於每學期末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級范圍內進行,校級以上的獎勵可在學校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班主任及有關教師要對公示后的材料進行審核簽。學校公示無異議的信息由普通高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至信息管理平台。客觀數據由相關部門審核后統一導入信息管理平台。學生每學期對信息管理平台中的信息進行網上確認,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提出更正申請。
學生高中畢業前,信息管理平台根據過程性記錄和數據自動生成學生綜合素質記錄電子檔案,同時由學生本人撰寫自我陳述報告,並提請教師為其撰寫簡要評語,最終形成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所呈現的寫實記錄實証材料,必須在紙介質“學生成長記錄袋”或“學生成長手冊”中可核查。學生本人、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自權限實時查看有關內容。從外省(市、區)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將其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隨學籍一並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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