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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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8月2日訊(記者 盧奕如)今日,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印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22 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學生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學業水平考試內容以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為依據。合格性考試以必修課程要求為准﹔選擇性考試以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綜合要求為准。

合格性考試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科。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學三科包括實驗操作。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6科,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科,再從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中選擇2科。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採用閉卷筆試形式。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全省統一組織,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科成績按獲得本次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總數相應比例劃分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每次考試的E等級比例依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以及當次命題和考試等情況確定。不合格的科目原則上提供 1 次補考機會,但不單獨組織補考,不合格的考生可報考下一次的合格性考試。合格的科目不得再報考。其他科目補考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安排。

選擇性考試科目卷面滿分值各為100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以卷面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級轉換分呈現,轉換時設置托底保障基數。轉換計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選擇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考試成績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統一認定、轉換和管理,成績當年有效。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再選科目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 

(責編:王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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