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山西醫保個人賬戶實現家庭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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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6月28日訊(記者 盧奕如)今日,山西省醫保局發布消息,7月1日起,我省將統一實施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擴展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惠及廣大參保人員。實現家庭共濟后,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除了供參保人用於本人看門診、藥店購藥,或者住院時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等外,經本人授權,其家庭成員也可共濟使用。

參加山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通過綁定自己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被授權人),實現本人和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其個人賬戶資金。綁定的家庭成員必須是已經參加我省職工或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可對每名被授權的家庭成員設置不同的單次最高支付額度。授權人可登陸“山西醫保”微信公眾號或“省級公共服務醫保平台”辦理授權綁定。

7月1日起,共濟使用首先開通的范圍是:被授權人(即綁定的家庭成員)可以持自己的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証,在我省范圍內結算住院、門診慢特病、門診特藥、居民門診統籌費用時,按政策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部分,以及看普通門診、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費用,可由授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如果被授權人也是我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且個人賬戶有余額,則必須先將本人賬戶余額消費完畢后,才能使用授權人的共濟賬戶資金。后續,醫保部門還將逐步開通繳納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費用等功能,進一步擴展使用范圍。

共濟賬戶內資金,僅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權人使用,低於1000元時不能使用。被授權人如果處於醫療保險停保或欠費狀態,則不能使用共濟賬戶。被授權人一次結算僅可使用一名授權人的共濟賬戶。如果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家庭關系有變化(如婚姻變化)時,應即時解除授權,否則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本人負責。授權人可隨時解除或增加被授權人,或者變更單次支付的最高額度。公費醫療人員不實行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責編:王曉艷、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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