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修訂節約能源條例 助力綠色低碳轉型
山西修訂節約能源條例 助力綠色低碳轉型
山西新聞網9月25日訊(記者 馮耿姝)今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此次修訂在原《條例》基礎上,刪除21條,增加12條,共設6章42條。
新修訂的《條例》增加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驗收規定。其中,規定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審查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未按本條例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者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此外,《條例》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為促進節能驗收制度落實到位,規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未進行節能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由節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規定重點用能單位未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或者未按照要求開展能耗在線監測工作的,由節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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