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小賣部別“脫管”
校外小賣部別“脫管”
隨著各級各類學校陸續開學,師生“舌尖上的安全”備受關注。多家媒體報道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等四部門日前發文部署2023年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明確中小學校、幼兒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煙、售酒網點。各地將嚴肅查處學校及周邊、網絡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每到下課或放學時間,校園小賣部裡就擠滿了前來購買零食的學生。糖果、辣條、飲料等幾乎成了校園小賣部裡的“標配“。這類”高鹽、高糖及高脂肪食品對還處於身體發育期的學生而言是非常有害的。正是基於保護學生的目的,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等四部門發文喊停“校內小賣部”,無疑十分及時,也非常必要。這既是重視學生食品安全的一種體現,也是關注、關愛學生身體健康的一種表現。但僅僅喊停校內小賣部還遠遠不夠,還需像管好校內小賣部那樣管好校外小賣部。
目前的現實情況是,很多地方已無校內小賣部,但是一出校門不遠處就是校外小賣部。近年來,學校周邊的小賣部食品安全問題被曝光得也不少。這類小賣部也是“圍著學生轉”,而且也善於投學生“所好”,比校內小賣部更難管理。因此,管好、管住、管牢校內小賣部之外,也不能讓校外小賣部處於“脫管”“失管”狀態。事實上,《通知》也提到,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煙、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售酒的規定,嚴肅查處學校及周邊、網絡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校內小賣部取消之后,學生可能會更加頻繁地光顧校外小賣部。對於這類校園外小賣部,雖然相關部門也經常檢查,但大多是屬於“例行”范疇,有的甚至還提前下發通知。如此“檢查”,監管能到位嗎?所以,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加大查處和懲處力度。要對校外小賣部的營業執照、從業資格証、從業健康証等嚴格把好審批關,並經常性開展“突襲式”檢查,一旦發現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取締經營資格、追究法律責任等方式予以嚴懲。另一方面,學校和家長要加大對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不妨通過真實、典型的案例,讓學生真切地感知假冒偽劣食品、垃圾食品的危害性,從而自覺遠離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另外,雖然中小學校內外小賣部存在著不少問題,然而,它也有著不言而喻的功能——方便學生購買文具、學習用品。學校是不是就此可以採取一些對接措施。除鉛筆、鋼筆、橡皮、本子等文具外,還有哪些學生急用的、正常的、合理的物品,列一個學生購物需求清單,學校可以集中購買一些,滿足學生的不時之需,等家長購買之后,再補充學校的“學習用品倉庫”。其次,採取一些彌補措施,比如可以班級為單位,鼓勵建立學習用品共享制度。學生的鋼筆、鉛筆壞了,本子用完了,可以借用班級共享的文具。隻要多方出動,形成合力,既管好“校內小賣部”,又管好“校外小賣部”,才能真正讓學生遠離垃圾食品和偽劣物品,從而確保學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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