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規劃“地攤經濟” 有序繁榮城市生活
科學規劃“地攤經濟” 有序繁榮城市生活
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科學規劃“地攤經濟”,保留和增添城市“煙火氣”,對方便群眾生活,展示城市活力,繁榮城市具有現實意義。
科學平衡城市管理與民生需求這對“蹺蹺板”
太原市迎澤區雙東社區東崗路今夏新開的便民夜市,一到晚上燈火輝煌,針頭線腦、蔬菜水果、地方小吃應有盡有。量身定制、擺放整齊的攤位,隨時打掃、衛生清潔的地面,得到附近居民交口稱贊。省內其他地區的傳統夜市也陸續開放,比如運城河東夜市、臨汾鼓樓夜市、忻州古城小吃街、太原柳巷夜市等也是游人如織。
先行先試的上海市,則從立法角度給“地攤經濟”開辟了一條生路。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不擅自佔用道路、橋梁等場所銷售物品的同時,對過去全面禁止的設攤經營、佔道經營,改為劃定一定公共區域專門用於從事設攤經營、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等經營活動。這個條例的通過,順民心、合民意、惠民生,不僅較好地平衡了城市管理需要與民生需求的關系,又給那些影響市容環境衛生、欺街佔道、隨意擺攤、任性經營等行為以必要的約束和規范,有利於實現“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秩序井然、繁榮穩定”的城市管理目標。
事實上,國家對合理保留和有序發展“地攤經濟”非常重視。中央文明辦也明確要求,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
然而,多年來,“地攤經濟”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些下崗待業工人和進城擺地攤的農民,為了生計經營各類小商品、小食品之類的“小買賣”。執法部門由於職責所在,經常驅趕四處亂跑和躲躲藏藏的小商小販。個別執法人員經常以簡單粗暴的手段,對所謂“不聽話”的小商小販,不是揪秤砣、撅秤杆,就是扣押車輛,實施嚴厲罰款,引發的沖突事件時有發生。有的小商小販因為無奈,隻好跟城管部門“打游擊”。尤其是一有檢查,“地攤經濟”便“一夜清空”,小商小販也跑得無影無蹤。除此之外,“地攤經濟”又是文明城市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旦“不達標”,文明稱號自然取消。這樣一來,“地攤經濟”一直都是處於“一管就死、一放則亂”的尷尬狀態。放開“馬路市場”,並不是“放手不管”,而是遵循規則,把握適度,恰到好處。
選址、衛生、防疫、秩序,“幾把刷子”管好“地攤經濟”
一是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地攤經濟”場所。“地攤經濟”即“馬路市場”的出現,雖然方便群眾購買,但勢必會影響道路交通,因此,必須因地制宜、科學謀劃、合理布局,不能隨意佔用盲道、消防通道,堵塞交通。否則,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進出受阻,影響救援。如有危重病人,救護車也無法順利通行。“地攤經濟”帶來的噪音也會程度不同地“擾民”。因此,在疫情防控下恢復和發展“地攤經濟”,要堅持因地制宜,出台一些“既能放得開、又能管得好”的政策規定,防止出現“一放就亂、一管就死”。
二是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措施。擺攤設點要保持一定距離,搞好個人防護。各攤點要自備封閉“垃圾桶”和“紙屑簍”,注重公共衛生,提高健康安全意識,自覺維護經營秩序,同心同德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三是要全力維護好城鄉市場流通秩序。“地攤經濟”經營者來自四面八方,難免有不法經營者兜售假冒偽劣、質次價高的產品,侵害消費者權益,引發投訴事件。為了引導“馬路市場”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文明經營、安全經營,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可發放臨時佔道經營許可証,便於對經營主體的追溯,對肆意擾亂市場秩序的“攤霸”等黑惡勢力,要敢於亮劍、給予嚴厲打擊。
實踐証明,恢復“馬路市場”、活躍“地攤經濟”,有利於方便群眾生活,釋放城市生機活力。同時也是對我們決策者和管理者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實際檢驗。
李愛珍 許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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