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好評返現”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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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節已經結束,廣東省消費者協會組織開展一項網購調查發現,不少商家通過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消費者對產品作出非客觀評價,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對網購商品給予客觀理性的評價,既是消費者正當行使的監督權利,也便於為其他網友選購商品提供參考依據。但在“好評返現”的銷售語境下,網購評價會因利益誘惑而失去應有的客觀與公正。廣東省消費者協會在“雙11”購物節前開展網購調查,指出“好評返現”的違法屬性,既是有益提醒,也是嚴正警告。
  從表面看,發放“好評返現卡”似乎是商家回饋客戶、促進消費的營銷策略,但實質上卻是希冀以蠅頭小利收買和左右消費者手中的評價權,當屬不正當“權錢交易”行為。
  無論是消費者給予的好評與差評,都有益於商家對其商品和服務的總結、改進與完善。而不良商家推出“好評返現”歪招,顯然是要影響和扭曲消費者對其做出客觀評價。這顯然有悖網購評價的意義,擾亂了正常的網購秩序,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其危害不容小覷。
  “好評返現”並非不當經營的新花樣,而是屢禁不止、久治難愈的老頑疾。遏制這種違規經營行為,需要對商家約束和對消費者提醒的雙向發力。商家要充分認知“好評返現”的違法性、危害性,自覺堅守誠信經營的商業原則,不以利益誘惑消費者對產品作出非客觀評價。
  廣大消費者也要秉持自律求實原則,對“好評返現”宣傳不迎合、不動心。收到商家“好評返現卡”時,不要貪圖蠅頭小利,作出虛假好評,必要時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電商管理平台和市場監管部門也要積極履職盡責,對於貪小便宜,做虛假評價的消費者,要積極引導﹔對誘導消費者參與“好評返現”的不良商家,要及早發現、依法介入,加大懲處力度,對於不良商家的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

張玉勝

(責編:馬雲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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