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倫偷逃少繳稅款被罰1.0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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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 近期,根據稅收監管中的線索,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經稅收大數據進一步分析,發現鄧倫涉嫌偷逃稅款,依法對其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經查,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其它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
  在稅務檢查過程中,鄧倫能夠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4455.03萬元,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自查補繳的4455.03萬元,處0.5倍罰款計2227.52萬元﹔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未主動自查補繳的310.79萬元,處4倍罰款計1243.16萬元。
  日前,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鄧倫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監管,並對協助偷逃稅款的相關經紀公司及經紀人、中介機構等進行聯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人民日報)

(責編: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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