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
相關部門對鄭爽啟動調查
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
相關部門對鄭爽啟動調查

山西晚報訊 近日,網上反映演藝人員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記者了解到,鄭爽涉嫌偷逃稅的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制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近日,關於演員鄭爽“天價片酬”的爆料引發網友的關注。究竟鄭爽一家和相關公司有沒有違法操作。目前,相關部門已啟動調查。據悉,稅務和廣電管理部門將認真落實中宣部、稅務總局、廣電總局等有關通知要求,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整治“陰陽合同”、“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嚴格電視劇合同管理,嚴控電視劇制作成本和演員片酬在電視劇制作成本中的比例,為電視劇行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早在2017年,國家相關機構就發布《關於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要求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圍內,提出演員總片酬不超過劇目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但娛樂明星收入畸高,早已是公開的秘密,雖然這些年明星“限薪令”層層升級,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限薪令”約束賬面收入,明星們還能挂著出品人、制作人等身份賺錢,或者將片酬轉化為投資、股權等分紅,甚至干脆簽訂“陰陽合同”弄虛作假。2018年,“范冰冰偷逃稅案”曾掀起行業稅收秩序整頓工作。
(北京日報)
事件始末
張恆爆料鄭爽“陰陽合同”
山西晚報訊 4月26日,與鄭爽共同代孕了兩個孩子、正在和鄭爽打官司的張恆,為“自証清白”,在微博上爆料鄭爽偷稅漏稅,並@了“國家稅務局”。
張恆提供的和鄭爽、鄭爽之父鄭成華、鄭爽之母劉艷的聊天記錄顯示,鄭爽拍攝的《倩女幽魂》合同中,包含了4800萬片酬的“陽合同”,對鄭爽母親劉艷控制公司的增資1.12億元的“陰合同”。為少繳稅,劉艷還親授“避稅”方法。這個收入,遠超演藝圈5000萬元限薪門檻,並存在種種偷稅漏稅行為。
如果爆料為真,那就相當於鄭爽憑一部《倩女幽魂》就拿了1.6億元的片酬,等同於一個月薪1萬的人1333年的工資總和。如果以鄭爽進組77天拍攝期計算,日薪則高達208萬元。相當於月薪一萬的人,連續工作1333年,也幾乎超過一半A股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潤。
(本綜)
律師分析
如不是初犯 補稅和繳罰金后最高可判7年
山西晚報訊 知名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封躍平分析了鄭爽這次風波中的責任。其指出,鄭爽此次如果不是初犯,除了要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根據張恆的爆料,鄭爽在范冰冰風波之后,曾補稅一次,那麼鄭爽就不是初犯,可能就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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