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劇被切條傳播,是否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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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秒看完一整集、5分鐘看完一部電影……打開各類社交平台和視頻網站,這些傳播速度快、形式靈活的短視頻切條“快餐”,成為許多人消遣娛樂的選擇。然而,如果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他人的影視作品、音樂、圖片等素材進行創作,甚至直接“搬運”,這類行為潛藏法律風險。

不久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電視劇《清平樂》在某視頻平台播出后,受到社會關注。經授權,原告某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數碼有限公司取得了《清平樂》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在該劇熱播期間,小李在某運營公司運營的視頻網站及APP,上傳了150條《清平樂》電視劇的片段,並設置成合集進行傳播,每個片段的時長從幾十秒到幾分鐘不等。

“小李的行為吸引大量用戶點擊觀看,在一定程度上對正版劇集的播放造成影響,導致原本在相關平台觀看正版作品的部分網絡用戶流失,侵害了原告對涉案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小李借此獲取了大量關注、點贊和分享,可能存在非法收益。”獲取授權的三家公司將小李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停止侵權,由小李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

“影視作品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他人不得隨意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該作品。”楊浦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倪賢鋒表示,“小李未經許可擅自將《清平樂》以切條短視頻的形式通過網絡平台賬號傳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取這些片段,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據介紹,即使切條短視頻的傳播者並非直接以營利為目的,僅僅是為了吸引關注、增加流量,也不能改變其侵權的本質。法院審理認為,關於賠償損失的數額,法院綜合考慮涉案電視劇的影響力、侵權短視頻的數量、侵權發生時間與涉案電視劇在獲授權平台的首播時間間隔較短、侵權持續時間等因素,依法酌定小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萬元。此外,小李也已將相關作品刪除。

記者??魏哲哲

(責編:王丹、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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