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取消傳統文理分科 實行“3+1+2”選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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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首場考試結束后,考生走出設在省實驗中學的考場。


  “這次高考改革取消了傳統的文理分科,實行‘3+1+2’選考模式,考試科目組合由2種變為12種,學生的科目選擇權、學習自主權大為增加……”6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的有關內容。

我省被中央確定為第五批進入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

  2021年,我省通過了教育部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評估,今年年初被中央確定為第五批進入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省政府近日印發《實施方案》,標志著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正式啟動實施。
  “《實施方案》明確我省2022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從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5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以及依據國家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馬駿介紹了《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

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級新生入學起,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馬駿介紹《實施方案》中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時表示。
  據了解,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門科目,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的學期末進行,其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選擇性考試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6門科目,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其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實施方案》還要求健全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將其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高中學校重點考查、如實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在對學生評價材料進行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台統一管理。高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促進公正、科學選拔人才。

從2025年開始實行高考“3+1+2”模式

  據介紹,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模式。
  統一高考招生考試將實行“3+1+ 2”模式,考試科目由統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3門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國卷﹔選擇性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6門科目,由省級統一命題,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中選擇2門。
  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等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為150分,按原始分計入總成績﹔選擇性考試科目各為100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以原始分計入總成績,再選科目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總成績。
  統一高考科目考試按照國家統一高考時間進行,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緊隨統一高考之后進行。招生錄取按照物理、歷史科目類,分開計劃、分開劃線。
  《實施方案》還將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堅持職業教育類型定位,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職教高考評價選拔方式,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比例,使分類考試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延伸閱讀
01 綜合素質評價:評什麼、怎麼評、怎麼用?

  此次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有一項重要的制度設計,是健全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侯文一就從評什麼、怎麼評、怎麼用三個方面介紹該制度的有關內容。
  一是評什麼。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
  省教育廳正在研究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開發全省統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就每個方面的主要考察內容和重點記錄內容進行明確和細化,努力使評價既有方向性、指導性,又有操作性、針對性,做到科學公正。
  二是怎麼評。在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導入系統、形成檔案等五個步驟組成。
  具體來說,普通高中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並在每學期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經班級或學校公示審核后,將相關信息及時上傳至統一管理平台,最終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從而客觀完整地反映學生在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情況。
  三是怎麼用。根據“誰使用誰評價”的原則,各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每年錄取時,普通高中學校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如實提供給高校。高校根據本校制定的評價辦法,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分析,並通過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作為當年學校招生錄取的參考。

02 “3+1+2”選考模式與現行高考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3+1+2’模式是這次高考綜合改革的核心和關鍵,與現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四個方面不同。”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副廳長李金碧介紹。
  這四個方面分別是:一是設考科目組合的邏輯體系不同。現行高考文理分科遵從學科體系,而“3+1+2”模式在重視學科體系的基礎上遵從育人體系,更重視引導學生個性發展。二是考生選擇考試科目機會不同。現行高考的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組合,學生隻有2選1的機會﹔而“3+1+2”模式,提供了12種選擇機會,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專業要求自主選擇。三是組織考試主體不同。現行高考使用全國統一試卷,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改革后,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使用全國卷,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省級統一命題,考試由各省組織實施。四是計分方式不同。現行高考以卷面分計總,新高考“3+1+2”模式下,“3+1”的科目使用卷面分,“2”的科目有6種組合,為使科目之間分數等值,需進行轉換后才能相加。

03 新高考實施后,志願如何填報?錄取有何變化?

  “初步設計,新高考實施后,我們在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方面將有三個方面調整。”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延晉軍表示。
  一是在志願設置方面,從2025年起,考生填報普通高校招生志願將採用“院校專業組”模式,將志願填報的基本單位由現在的“院校”調整為“院校專業組”。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含專業或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養需要設置相應的“院校專業組”。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必須相同。
  二是在志願填報方面,從2025年起,我省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考生可根據本人的選考科目,對照高校提出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填報一個或多個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志願。考生既可以填報某所院校的1個“院校專業組”,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院校專業組”﹔既可以連續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
  三是在考生錄取方面,從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簡稱“兩依據一參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把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按兩個類別分本、專科來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
  在實際操作時,分物理、歷史兩個類別,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三段填報志願和錄取。具體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余計劃重新公布,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報志願后,再進行投檔錄取,並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后,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計劃志願。2025年前,省教育廳將認真學習借鑒改革先行省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細化招生錄取辦法,完善志願填報方式,切實保障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本欄稿件由本報記者王佳採寫
  圖片由本報記者王昕攝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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