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售微信號后患無窮 別不當回事
出租出售微信號后患無窮 別不當回事
我有好幾個微信號反正也用不過來,索性便把閑置的微信號轉賣或轉租給他人不就行了嗎?對此行為,你千萬別不以為然,因為這可能已經涉嫌違法。3月24日,長治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屯留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出售個人微信號,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經過大數據抄底和深度研判,民警抓獲3名涉案違法嫌疑人,分別對3人予以行政處罰。
出租閑置微信號獲利被處罰
根據警方通報,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違法嫌疑人陳某宇、李某棟、鄭某浩分別將自己的微信號非法出租給陌生人,並分別獲利1454元、140元、500元。因他們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警方分別對3人予以行政處罰,並處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
“這3個違法犯罪嫌疑人年齡都不大,有的才剛成年,他們的獲利也不多,有的僅僅一百多元。但就因為不懂法,所以犯了法。”警方介紹,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一大根源,是因為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后實施詐騙。其中,與手機號綁定的微信號,自然也就成了犯罪分子眼中的“香餑餑”。那麼免費便可以注冊的微信號,為什麼有人要“租”?採訪中,山西晚報記者了解到,微信明令禁止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為,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惡意賬號,微信安全系統會馬上封停。用於違法操作的微信賬號被封,不法分子必須找到新的可用賬號才能繼續他們的違法違規活動。而所謂“租號”,就是黑產組織(即俗稱“號商”)想出來的一種解決辦法。
那麼,按天收費、花大價錢租來的實名制微信號,買家又會用來做什麼?根據警方掌握的相關情況,目前網上“重金租號”的,不是違法犯罪團伙,就是想打“擦邊賬號球”的灰產組織。由於大部分普通用戶的實名賬號擁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沒有異常交易記錄,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團伙(即所謂“水房”)盯上。這些被租來的賬號,相當一部分被用於拆分、“洗白”不法分子贓款,逃避監管部門和警方的監控、追蹤。而一旦用戶出租的微信被卷入“洗錢”風浪,這些賬號的“實名制”主人自然也就不再“清白”。
陌生人突然加你微信當心是“養號”人
在收購微信號時,騙子打出的廣告美其名曰是“短期租借”,但實際情況大都是變相盜號,哄騙用戶自己交出賬號、密碼,再理所當然地將這些賬號挪作他用。而賣家因為眼前的利益,出租自己的賬號,首先面臨的就是賬號遭遇后期盜用,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網絡黑灰產業的風險。此外,出租或出售自己的微信賬號,意味著用戶的隱私權脫離防護。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微信中的眾多“好友”對用戶賬號出租並不知情。在一些案件中,不法分子會假扮號主身份向好友借錢、申請借貸、騷擾朋友或發布虛假廣告實施詐騙等。
警方介紹,目前為了追逐此項“業務”的不菲利潤,除了像上述3名違法嫌疑人一樣“零敲碎打”販賣或出租自己的微信號的行為,近期“養號”人這個群體也漸漸進入公眾的視線。
“我換號了,通過一下。”“你的電話打不通,微信申請通過一下。”“姑姑介紹我聯系你,麻煩通過一下”……近期,你的微信好友申請中,是否突然多出一些不明來路的申請者呢?面對林林總總的好友申請理由,人們常常誤以為真的是身邊人或久未謀面的老朋友發來的申請,但實際上您很有可能遇到“養號”人了。而通過驗証后,您便成了他們的“目標”之一。
那麼,什麼是“養號”呢?所謂“養號”,就是黑灰產業團伙通過各種方式和理由,把自己手中的賬號偽裝成正常人,添加微信好友(一個號上限為5000好友),加滿之后,再進行出售。騙子高價買到這樣的號之后,可以通過此號發布虛假信息,比如刷單廣告、晒投資收益等。而且微信昵稱可以隨時更改,騙子改一個名字出現在朋友圈,時間久了之后,受害者便會以為這是曾經認識的某個朋友,不經意間就上當了。還有一些受害人加了“養號”人微信后,一覺醒來便發現自己被拉進了所謂的薦股群、賭博群、欺詐群、色情群、廣告群……進群后,便會被鋪天蓋地的垃圾廣告、“大師”薦股所淹沒,或者被賭博、色情等信息騷擾。此外,根據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一些“養號”人還會精准篩選特定人群,比如學生家長、年輕女孩、全職媽媽等。試想,若騙子手中掌握一個數千好友皆為學生家長的微信號,那將會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出租或出售微信號會承擔什麼后果
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的銀行賬戶(含銀行卡),不得出租、出借、出賣給他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凡是為他人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銀行賬戶、銀行卡、手機卡、微信號、QQ號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以共同犯罪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查處。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通過合法途徑注冊公司、個體商戶,嚴格執行各項審批程序,違反者將由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打擊查處。凡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均構成違法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已出台明文規定,微信用戶擁有賬號的使用權,但不可以將賬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賬號。在日常生活中,市民發現類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需保持冷靜,不被對方承諾的高利所迷惑﹔如果在微信裡發現這類違規廣告,還可以通過客戶端或進入小程序騰訊110進行舉報。
為杜絕“養號”情況發生,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善用添加好友的方式,能有效減少身份信息泄露風險,拒絕騷擾。對於不確定的申請信息,不去理會或者要求對方提供具體身份信息。添加好友后,最好能夠通過語音、視頻、電話等直接方式再次確認對方的身份,安全第一。當添加陌生好友之后,如果沒進行過什麼溝通,話題就涉及錢財,一定要注意。微信系統的風險提示也需要留意。如果確認對方有惡意,請隨時舉報,提交充分証據,這樣在審核確認后,騙子的賬號會被第一時間處理,防止其繼續騙人。
山西晚報記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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