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沒資格仍想投機 惡意競拍被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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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郭衛艷)企圖在司法競拍中投機,結果偷雞不成蝕把米。5月4日,山西晚報記者從陵川法院獲悉,法院對一起惡意競拍行為作出了處罰決定。
  今年4月,陵川法院執行局在執行過程中依法拍賣位於崇文鎮某村一處農村宅基地房屋。按照《民法典》,農村宅基地隻能在村集體內部流轉。同時,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此,法院在拍賣公告中特別提示需要具備本村村民組織成員資格,且符合“一戶一宅”要求者為競拍條件。公告期間,曹某明知自身不具備該村村民組織成員資格,卻對公告置之不理參與競拍,於4月初以起拍價拍得該房(尚未繳納尾款)。最終,直接導致了該次拍賣結果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而撤銷,惡意擾亂了法院司法拍賣的正常程序。
  拍賣結束后,曹某到法院接受詢問,其對自身並不具備拍賣資格而參與競拍的事實表示確認並寫出書面檢查。承辦法官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鑒於其能具結悔過且未造成經濟損失,酌情從輕處罰,依照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罰款3000元。
  法官提醒,網絡司法拍賣是為實現申請人勝訴權益,依法高效處置被執行人財產的重要強制措施,具有不容挑戰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所有程序均有嚴格法律依據。競拍人在參與司法拍賣前,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詳細了解相關競拍規則和法律后果。任何擾亂司法秩序的人,人民法院都將依法予以處罰。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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