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特殊渠道”辦養老保險 老人賬戶卻“被凍結”

運城一老人因超齡無法辦理養老保險被騙,現已責令被告人退賠兩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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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因超齡無法辦理養老保險,老人聽信騙子的蠱惑,花費5萬余元打算通過“特殊渠道”辦理,結果遭遇詐騙。5月29日,運城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目前,被告人李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馮某人民幣27760元。
  警方介紹,2009年,被害人馮某在運城人社局為其妻子郭某辦理養老保險時,因郭某已超齡無法辦理。被告人李某某謊稱認識人社局領導,有“特殊渠道”能為郭某辦理養老保險,馮某信以為真,按照李某某要求,於2009年至2013年分8次交給李某某53500元。
  2011年,原單位為郭某辦理了參保手續,馮某要求李某某退款,李某某謊稱已成功為郭某辦理養老保險,與單位辦理的保險並不沖突,可領取雙份養老保險金,並於2013年至2016年期間分數筆向郭某賬號轉入30540元“養老金”,之后再未轉款,馮某多次催討無果,后李某某稱郭某“養老保險賬戶”被凍結,無法繼續領取。
  2018年,李某某以為郭某恢復養老保險為由,再次向馮某索要4800元。但此后郭某仍未收到“養老金”,且一直聯系不上李某某,馮某發覺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1年8月13日,李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聞喜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向聞喜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其可以托人幫忙辦理養老保險的事實,以繳納保險金和好處費為由,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近日,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馮某人民幣27760元。
  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老年人防范意識相對薄弱,是詐騙案件的高發群體,被告人通常利用老年人急於辦理養老保險、想走捷徑的心理實施詐騙。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在辦理社保養老業務時,要先了解相關政策,通過正規途徑辦理,切勿輕信他人可以代辦“養老保險”的謊言,以免掉入詐騙陷阱,最終得不償失。涉及金錢交易時要提高警惕,多和子女商量,遇到疑似詐騙活動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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