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科學 反對邪教】苦苦修煉廿八載 一朝醒悟永不遲
【崇尚科學 反對邪教】苦苦修煉廿八載 一朝醒悟永不遲
我叫吳明明(化名),已經64歲了。直到今年,我才掙脫“法輪功”的精神枷鎖,徹底醒悟。回想我陷入“法輪功”二十八年來的心路歷程,我追悔莫及。“法輪功”騙了我二十八年,害了我二十八年,毀了我的一生。
本想祛病健身,卻痴迷“學法”走火入魔
上世紀90年代,我有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工作穩定,在單位已是財務科長,孩子乖巧懂事,可這一切美好都在我36歲那年因為受到了“法輪功”的蠱惑而結束。
1993年,我大病了一場,經過住院治療基本恢復。在家休養期間,聽說“法輪功”可以祛病健身,我抱著試一試看的想法參加了李洪志的“傳法”。那段時間,經常參加練功活動,心理作用下,我感覺自己身體變好了,居然有了久違的輕鬆感,讓我對李洪志及“法輪功”感恩戴德,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一心鑽研練功學法。
陷入“法輪功”以后,我徹底變了,對孩子、家庭、工作全然不顧,瘋了一樣,腦子裡追求的隻有自己的“圓滿”。我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了練功上,對“法輪功”如痴如醉。上班時間,不再鑽研本職業務,想方設法讀“法輪功”的邪書,甚至坐在辦公室沙發上打坐﹔對孩子的學習生活漠不關心,認為讀書無用,練功才是人生追求。為了提高層次,我還經常跑出去“弘法”,與“同修”交流練功心得。在這種情況下,丈夫還是不厭其煩地勸我“‘法輪功’不能信!”可我根本聽不進去,我行我素,自私自利地專心修煉。孩子曾對爸爸說:“媽媽是不是瘋了?”
往事不堪回首,為“講真相”兩度入獄
1999年7月,國家取締了“法輪功”。面對當時的形勢,我不能接受,堅持要去“申辯”。我拿著家裡的四萬元積蓄,和一群“同修”跑到北京“喊冤叫屈”,到天安門廣場練功。單位對我反復勸說無效,加上我再三無故離崗和固執的違法行為,不得已將我開除。
即便如此,我仍然抱有幻想,繼續相信“法輪功”的謊話,心裡對“法輪功”堅信不疑,偷偷摸摸地在家練功,毫不猶豫地參加所謂“講真相”活動。為了更好地“講真相”,在“法輪功”網站的進一步蠱惑下,我一頭扎進深淵,從上面下載資料,自己制作“法輪功”反宣品。
2007年,為了更進一步“上層次”,我跑到馬鞍山參與宣揚“法輪功”,很快就被公安機關抓獲,因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了四年。面對生活的窘迫及我的“瘋狂”,一直包容我的丈夫在我出獄后提出了離婚。
對待父母,我心裡也有難以抹去的愧疚。父親曾經對我說過:“我們老了,希望你每個星期回來看看我們。”自從信了“法輪功”,我幾乎把所有時間都奉獻給了所謂的練功和“講真相”,再加上父親對我沒完沒了的說教,我再也沒回過娘家。有一次,在路上遇到父親,他很氣憤地對我說:“你到底是要李洪志,還是認我這個父親?”我毫不猶豫地回答:“我隻要李洪志!”為了“法輪功”,我與父母斷絕了關系。沒想到那一次與父親見面,竟是永別。
因為痴迷“法輪功”,我丟了工作,毀了家庭,沒了親情。但是,為了追求“圓滿”,我依然堅持我所謂的信仰,李洪志的那些“經文”就像緊箍咒一樣套在我的頭上,無論誰阻攔,都沒攔住我修煉“法輪功”。
2019年,李洪志在所謂“經文”中聲稱他所安排的“正法”時間結束了,“走向圓滿”指日可待,但是要拖一陣子,時間不會很長。我傻乎乎地又相信了,還跑出去散發“法輪功”反宣傳,因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再次入獄,被判兩年。
掙脫精神枷鎖,反思“法輪功”鬼話連篇
剛到監獄,我很對抗,做好了以死相拼的准備。2020年,我生了一場病,不願意吃藥治療,因為深信李洪志說的“修煉的人不會得病”。后來,監獄安排我輸液治療。躺在病床上,看著藥水一滴滴落下,身體不適症狀正在減輕。那一刻,回想我認識的“法輪功”人員隨著年齡增長都不同程度生了病,不吃藥不治療的后果都是病越來越重,甚至離開了人世,我才對李洪志的話產生了疑惑。
一直深信“法輪功”的我開始反思,閱讀了很多關於人生、生活、幸福等方面的書。通過靜心學習,我終於認清了“法輪功”的邪惡本質,認清了李洪志是怎麼一步步把我們帶到了反黨、反社會、反政府的境地,以達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幡然醒悟的那一刻,我放聲痛哭,走了二十多年的“法輪功”之路,徹徹底底地錯了。
李洪志就是個大騙子!李洪志以“修煉”為幌子,通過精神控制和心理暗示,用充滿誘惑、恐嚇的書籍和經文,玩文字游戲,讓人感到不能不聽命或不敢不聽命,鼓動、操縱不明真相的學員走向反政府、反社會之路,坑害了眾多群眾和家庭。李洪志拿“走向圓滿”忽悠學員,最大的騙局就是時間,以時間的緊迫“不長時間就能圓滿”,煽動大家“弘法”“護法”“正法”。“不長時間”到底是多長時間呢?二十多年過去了,天國在何處?圓滿在何方?這條路越走越窄、越走越黑。根本就沒有天國,根本就不存在圓滿,“法輪功”所謂的“真善忍、做好人”只是干著控制學員的勾當。
感謝國家,感謝政府對我如沐春風的關心和愛護,讓我從“法輪功”的精神枷鎖中徹底醒悟,讓我回歸本該擁有的正常生活。如今我已出獄,開始了我嶄新的生活,履行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用實際行動改邪歸正。
正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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