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中院強化案件裁判和糾紛化解,提高審判效率,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晉中中院強化案件裁判和糾紛化解,提高審判效率,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今年以來,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持續做實做細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千億資產重整案
僅用97天審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泰能源”)是國內綜合能源企業,主營業務為煤炭、電力、石化三大板塊。2018年,因受融資政策不斷縮緊、債務規模較大、“短貸長投”等因素影響,公司陷入債務危機。
“這場危機的爆發,產生了幾個嚴重的后果。”該案的主審法官郝永麗介紹,一是債權人眾多,涉及金額巨大。二是2萬余名公司職工面臨待崗安置。三是32萬多戶A股股民投資可能歸零。“集中全院司法資源,盡快穩住局面,一定要全力以赴打贏這場硬戰!”2020年8月11日,在破產重整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會議上,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史紅波擲地有聲地說。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將分散在33個省市法院審理的涉永泰能源及其41家關聯公司和實控人的142件訴訟、執行案件全部移送由晉中中院管轄。隨后,在晉中中院的召集和主持下,先后召開了兩次債權人會議,確定了債權人和債權金額,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
用法律把債務明確了,確定了怎麼還錢,老百姓就放心了。據統計,從2020年9月25日到12月30日,永泰能源向494家普通債權人償付2.46億元,向全部430家留債債權人出具《留債方案確認書》,並將償債股票劃轉至管理人或債權人指定賬戶。至此,重整程序終結。
從受理到重整程序終結僅僅用了97天,晉中中院創造了全國審理千億級資產規模上市公司重整案用時最短的紀錄。“重整完成后,永泰公司在治理結構、資產結構、基本面等方面發生根本性改善,重回良性發展軌道,經營業績持續向好,今年4月還成功‘摘帽’,開始慢慢由虧轉盈。”史紅波欣慰地說。
晉中中院用法律穩定了局面,而支撐這一系列措施的背后,是晉中中院以完善機制為抓手的主動作為。與市政府聯合下發《關於建立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的通知》,強化政府部門和法院的協調配合,在市級層面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用破產機制倒逼企業規范經營、涅槃重生﹔制定出台《破產案件預重整工作指引(試行)》《關於關聯企業實質合並破產工作指引(試行)》《關於推進破產程序案件繁簡分流的實施意見(試行)》等8項工作制度,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提高破產案件審判質效……這套“組合拳”讓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更加專業、精細、迅捷,企業破產程序司法成本也大幅度降低。
保駕護航小微企業
25天調解讓倆企業息訴
將企業感受作為第一感受,成為晉中中院履行“保駕護航”責任的工作自覺。
花燕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燕子公司”)是一家初創企業,創始人韓某與潘某分別畢業於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他們既是工作伙伴又是80后夫妻。為響應我省大學生回流計劃,毅然決然地辭去了北京待遇豐厚的工作回鄉創業,開發出全國第一個以村級為單位的農業大數據平台和電商平台﹔田再田蜂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田再田公司”)則是晉中當地有名的由養蜂世家田氏后人經營的專門生產蜂蜜產品的民營企業,是我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企業。
“兩家企業都是為我省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良心企業和小微企業,產生糾紛的症結僅僅是因為產品標簽印制錯誤問題。”主審法官段鋒說。
2020年7月,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約定花燕子公司委托田再田公司進行蜂產品生產加工,至10月,田再田公司生產封存蜂蜜14.87噸,還有30噸生產完成但未包裝,但雙方因商品標簽問題產生爭議,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一方面,標簽的生產商是田再田公司,而生產許可証號卻是其關聯的華盛公司﹔另一方面,標簽上的生產地是銷售商花燕子公司所在地,而非田再田公司所在地。因標簽已經制作完成且在封存的15噸蜂蜜瓶上已全部張貼,但雙方均不敢將產品流入市場。
“隨著時間的推移,蜂蜜內活性?成分以及其他微量元素會逐漸降低,蜂蜜的口感和市場價格均會受到較大影響,如果糾紛不能盡快解決,雙方損失會不斷擴大。”剛接手案件時段鋒了解到這個情況非常著急,立即組織團隊進行走訪。
經過段鋒不斷調解,本案隻用了25天時間,兩家企業就同意相互讓步,共同負擔起產品標簽重新制作和更換工作。矛盾糾紛不僅徹底解決,兩家企業也冰釋前嫌,還談起了今后的深度合作。“小微企業是經濟的毛細血管,佔市場主體的絕對多數,看到雙方企業能合作發展,我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段鋒說。
面對企業發展難題,晉中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聚焦發展所需、企業所急、群眾所盼,扎實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依法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
企業和職工達成和解
42名當事人主動撤訴
今年4月20日,山西豐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勞動者達成和解,職工們滿面笑容領取了公司給付的款項,42名當事人主動撤訴。
山西豐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是昔陽縣的一家民營企業,其下屬的樂平礦由於資源枯竭面臨停產轉型,因轉崗及安置問題,42名職工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一審法院未支持職工訴求,於是職工們上訴至晉中中院。
企業職工安置引發的矛盾是一塊難啃的“骨頭”。難啃在職工和企業對立情緒大,難啃在案件主體復雜,面臨的社會壓力大。該如何在紛繁復雜的現實矛盾中找出合理的解決途徑,一直是晉中中院不斷思考的問題。
經審理發現,當事職工的訴求不盡相同,可謂是一人一個小心思。合議庭成員認真分析每一起案件中當事人的訴求和爭議焦點,分類施策制定不同的調解方案。“就拿職工李某某來說,他因為年齡大了,距離退休沒幾年,就想讓企業把經濟補償轉為繳納保險費,這樣可以保証以后的生活。”主審法官張曉峰說,於是我們反復與雙方進行溝通協調,講明相關法律規定,並實地走進企業,了解企業發展現狀,最終企業滿足了他的訴求。
職工心理舒服,企業滿意,雙贏的背后,是晉中中院不斷尋找勞動者和企業之間利益的最佳平衡點和結合點的努力實踐。這次調解不僅使已經起訴的84件案件順利結案,還成功避免了該企業一千多名安置職工的集體訴訟,有效消除了群體信訪隱患,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近年來,晉中中院深刻踐行司法為民理念,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載體,堅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保障企業生存發展並重理念,通過案件裁判和糾紛化解,實實在在幫助企業解決后顧之憂,為晉中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本報記者閆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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