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暴力襲警 一拳打來10個月刑期
酒后暴力襲警 一拳打來10個月刑期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 實習生 王思暢)9月6日,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提起公訴的成某涉嫌襲警罪一案,堯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這是自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該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涉嫌襲警罪案件。
近日,犯罪嫌疑人成某,醉酒后打車至體育南街某幼兒園附近,到達目的地后,在長達半個小時的時間內,經出租車司機反復催促拒不下車。出租車司機向路過的出警公安人員求助,民警將成某叫下車詢問,在民警詢問其基本情況時,成某突然朝民警胸口打了一拳。當日,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對成某襲警一案立案偵查。堯都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后,堅持快審快訴,在完成審查起訴工作后,決定以成某涉嫌襲警罪向堯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本案在開庭審理中,被告人成某當庭表示認罪,法庭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建議,當庭對被告人成某以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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