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創新工作,為代表履職建章立制、搭建平台——

夯基壘台凝聚更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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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栗戰書委員長“要像重視立法、監督工作一樣重視代表工作”的要求。一方面加強代表工作法規制度建設,構建保障代表履職的“四梁八柱”,一方面積極搭建代表履職服務平台,密切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群眾的聯系,讓代表權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讓代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發揮。

法規制度建設
構建保障代表履職“四梁八柱”

  今年1月,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處理辦法》,以及新修訂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處理辦法》。這三件被稱為“代表三法”的法規,已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代表三法”對代表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完善了代表履職內容,特別專設章節,對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作出具體要求。同時,還對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規定了具體措施,完善了工作機制,提高交辦的准確性和實效性。參加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代表一致認為,三個法規總結了我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的新經驗、新成果,補齊了代表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更好地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據介紹,為了確保法規落實落細,省人大常委會還推動各機構從7個方面制定了50件配套實施細則,對“代表三法”進行量化、細化和補充,進一步增強了法規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代表三法”的制定出台,是省人大常委會健全代表工作法規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圍繞代表工作,一系列精准精細法規制度相繼出台實施。2018年,制定《關於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見》﹔2019年,制定《關於加強全省人大代表聯絡站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議直通車”的意見》《關於省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的意見》﹔2020年,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各機構聯系省人大代表制度》《關於規范全省人大代表聯絡站運行的指導意見》……
  用制度規范代表工作,用制度保障代表履職,用制度壓實工作責任,用制度推動工作落實。“代表三法”與一系列法規的出台,標志著我省代表工作“四梁八柱”法規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優化“雙聯系”
代表聯絡機制更健全

  “自從有了人大代表聯絡站,我們的心聲有人聽,我們的訴求有人應。”晉城城區東街街道的很多群眾遇到煩心事,總會想到去附近的代表聯絡站反映反映。這些問題,通過代表建議形式及時轉達給有關部門,得到大力支持和及時解決,受到群眾的歡迎。
  2019年以來,我省大力推進人大代表聯絡站規范化建設工作,建成1456個聯絡站,3783個聯絡點,8.8萬名五級代表全部編組進站開展活動,實現了全省1276個鄉鎮(街道)聯絡站建設全覆蓋,全省五級代表編組進站全覆蓋。
  聯絡站建起來,還要真正用起來。為了規范聯絡站點的運行,省人大常委會從組織代表進站、代表進站的主要任務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進站代表如何辦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省人大常委會明確提出區分涉法涉訴、社會治理、民生保障等6種情況,進行分類處理、限時辦結。據不完全統計,各級代表進站活動約16萬人次,接待群眾約20萬人次,收到群眾反映的意見和要求8.4萬余件,幫助群眾解決問題近6萬件。代表聯絡站的有效運行,搭建起閉會期間代表的履職平台,豐富了代表履職方式,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加密切,代表在群眾中的影響力也更大了。
  代表與群眾的聯系緊密了,常委會與代表之間的聯系也在不斷加強。我省建立了常委會各機構常態化聯系代表機制,把代表的專業性和活動的均衡性結合起來,把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系代表與各機構聯系代表結合起來,把聯系代表與組織代表參與常委會立法、監督等活動結合起來,在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廣度和深度的同時,提升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精准性、實效性。不斷增加並向基層傾斜分配列席常委會的代表名額,建立起常委會領導與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座談機制,積極邀請代表參與各項調研。2020年,我省圍繞53項調研內容,組織代表專題調研522人次,形成調研報告27篇。通過創新調研方式,代表積累了大量一手資料,為更好地提出議案建議、做好審議工作打牢了根基。

代表建議辦理
確保高質量有實效

  “一年多的時間,馬鈴薯種植基地建設就從人大代表的一紙建議,變成了示范基地實實在在的成效。‘代表建議直通車’真是駛出了不同凡響的高速度。”全國人大代表李志強發出由衷的贊嘆。他所說的“代表建議直通車”是省人大常委會2019年的一項創新舉措,旨在進一步提高代表建議的辦理實效。
  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著力提高代表議案建議工作的質量。圍繞“辦理高質量”,健全建議辦理溝通答復制度,建立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台賬管理機制,解決“重答復、輕落實”問題。為了解決重點辦理建議的實效問題,省人大常委會還建立了承辦單位專項報告制度,每年確定1個至2個承辦單位向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代表建議辦理情況。
  2019年出台的《關於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議直通車”的意見》中,明確了代表建議提交渠道、建立“直通車”辦理機制、完善重點辦理代表建議督辦機制、建立重點辦理代表建議反饋機制四個方面的內容。代表不僅可以在大會期間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閉會期間也可以通過“代表建議直通車”隨時提出。代表建議進入“直通車”辦理通道后,相當於進入了省人大常委會強力督辦、省政府全力推動、各相關部門通力協作、相關市縣積極配合的工作體系。建議辦理中,省人大常委會創新工作方式,由人事代表工委帶領提建議的代表,與承辦單位進行面對面溝通,變代表被動“等答復”為人大機關領著辦、促著辦、督著辦。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會共批辦15件“直通車”代表建議。
  “直通車”大大提高了代表重點建議議案的辦理效能,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充分肯定。原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辦公廳聯絡局巡視員李伯鈞說,這個機制較好地解決了代表提出建議重點辦理的實效問題,體現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代表建議議案工作兩個高質量即“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的要求,真正發揮出代表建議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的積極作用,從全國范圍看是積極的有效的探索,可以復制、可以推廣。

本報記者楊文

(責編:溫文、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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