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選擇逃跑,一個半小時后就被抓

交警以案說法:交通肇事逃逸后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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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撞人了怎麼辦?看不到?不想賠錢?趕緊走?交警提醒,千萬不能這麼做,肇事逃逸終難逃脫法律的制裁。5月17日,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肇事逃逸司機一個半小時后就被警方抓獲。
  交通肇事逃逸 司機一個半小時就落網
  5月12日9時許,洪洞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洪喬線萬安村路上躺著一個人,地上全都是血,疑似被車輛碰撞所致。接警后,刑警、派出所民警、交警等多警種迅速到達了現場。經現場勘查,事故受害人已經無生命體征,在距離死者10米左右的地方有一塊工字鋼,現場還有一些細小的車窗玻璃碎片,民警初步認定這起事故為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而且肇事司機已經駕駛車輛逃逸。
  交警大隊民警在刑偵部門的緊密配合下,以事故現場為原點,向周邊輻射偵查,對洪喬線相關監控視頻記錄下來的經過事故現場的近千輛車逐一篩查,通過大量的視頻資料比對,終於鎖定了嫌疑車輛。
  辦案民警找到了嫌疑人的家,但嫌疑人並未回家,手機也處於關機狀態。為盡快找到肇事嫌疑人及車輛,辦案民警經摸排走訪,最終在洪段市場內成功抓獲肇事逃逸嫌疑人胡某平,並將肇事車輛扣留。此時距離事故發生過去了僅僅一個半小時。
  經訊問,胡某平對其肇事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別抱僥幸心理想要一跑了之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部門介紹,發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覺得當時沒人看到,便抱著僥幸心理想要一跑了之。卻不知道,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擔很多后果。
  首先,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証據証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司機首先會面臨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終生禁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則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
  此外,引發嚴重后果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可能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不管是什麼程度的交通事故,隻要發生交通肇事逃逸,保險都是不賠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第四條第八款規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証據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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