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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房后莫名接到無數的裝修電話、去餐廳用餐桌角的點餐二維碼代替了服務員、購物前不停收到網店“上新”的提醒短信……伴隨著數字經濟發展,對個人信息採集和利用似乎正在成為一種“剛需”。有消費者認為,這樣的“信息過度採集”影響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2021年1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一部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立法,該法為破解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一年來,個人信息保護領域有哪些新變化?又有怎樣的新問題?法律加持下我們又該如何筑牢個人信息安全屏障?連日來,記者進行了採訪。

隱私保護意識增強

  進入餐廳需要掃碼點餐、進入小區需要人臉識別、打開購物軟件發現自己和別人的價格不一樣……你之前是否也遇到過這些煩惱?就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11月12日,記者在“太原購物微信群”進行隨機調查問卷,9成參與網友表示自己曾有過類似的無奈遭遇,8成網友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后,這樣的遭遇有所改善。
  近日,微博話題#55款侵犯個人信息App被下架#登上熱搜榜,引發大量網友討論。“真的很不喜歡這些App擅自使用用戶的個人信息,對用戶進行電話騷擾,接到這些電話我就生氣……”網友@朱朱俠的留言獲得了大量點贊。
  “作為大學生,我一直很關注個人信息安全。”山西大學學生張麗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后有一些改變。比如之前下載App 需要讀取位置信息,不然就無法使用,現在這些情況得到了緩解﹔現在下載App都會在首次啟動時提示隱私政策,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勾選。80后消費者王一迪也表示:“現在注冊平台會員的時候,我都會仔細閱讀相關的隱私政策及條款,還養成了‘非必要不提供’的習慣。每當我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被過度收集或者利用的時候,就會選擇關閉個性化推送。”
  記者了解到,目前,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主要場景有手機App過度索權、大數據殺熟、非法推送商業信息以及個人信息被不法泄露等。對此,德恆律師事務所馬克律師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后,強化了公眾的隱私保護意識。“《個人信息保護法》確立了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合法、正當、必要、誠信、目的限制、最小必要、質量、責任等原則。法律明確規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於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無論怎樣的個人信息處理者為了何種處理目的,以何種方式實施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都應當遵循基本原則。”

技術更迭帶來新挑戰

  《個人信息保護法》為個人信息保護帶來了積極改變,但個人信息泄露問題依然難以杜絕。第5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網絡安全形勢持續好轉,遭遇個人信息泄露的網民比例有所下降,但仍處於較高水平的21.8%。
  面對個人隱私泄露問題,小程序、App、門禁系統……能否隻提供服務,而不索取個人信息呢?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彭蘭表示,在當今社會,人的“數字化生存”正在深化為“數據化生存”。“今天,人們在手機、電腦中輸入的任何信息,拍攝的任何照片、視頻,以及不想被記錄的談話和活動,都是行為數據。它們更直接、深層地反映著人們工作、生活中的細節,甚至是個人隱私。這些本來隻應該由個人掌握的信息,卻有可能被某些應用或平台‘偷走’,成為分析數據。”
  “不過,商家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也促使技術不斷進步。”太原理工大學信息與計算機學院副院長強彥向記者介紹,“以人臉識別為例,當顧客進入商店,就會形成專屬軌跡。根據顧客在商品面前的停留時間、支付信息、活動軌跡等信息,再通過對這些數據的應用,便可形成一個豐富立體的顧客形象。商家或管理機構便可以根據此形象,為顧客提供精准、個性化服務。其本質是為了更好銷售商品。”強彥坦言,“不可否認的是,精准服務背后存在著隱私泄露。”
  那麼,隨著技術的不斷更新,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又該如何保証?馬克律師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裡的違規成本值得關注。“《個人信息保護法》提出了高達五千萬元以下人民幣或上年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的巨額罰款標准,明確了針對企業及個人的‘雙罰制’措施,在實際執法中,更是出現了數起罰款金額超千萬的‘天價罰單’案例。可以說,在過去的一年,《個人信息保護法》大大提升了監管對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執法頻率與處罰力度,使個人信息保護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合規課題。”
  強彥坦言,隨著技術的不斷更迭,也對監管造成了一定難題。“之前是識別面部,到后來可以識別眉眼特征,再到步伐識別……技術的進步會產生法律的空白領域,這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進一步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多方合力筑牢安全屏障

  記者了解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出台之前,個人信息保護領域並非無法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都有對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條款,也常常被監管機構引用作為相關案例的處罰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台系統性地填補了這個空白,並逐漸形成了以《個人信息保護法》為主要基礎和原則,各類辦法、規定、國家標准、行業細則為支撐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體系。
  今年3月,國家郵政局、公安部、國家網信辦三部門啟動為期半年的郵政快遞領域個人信息安全治理專項行動。各地公安機關針對涉郵政快遞領域侵犯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立案18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54名。11月12日,山西省多市開展“斷號”行動集中收網,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74人,查獲一批手機驗証碼和網絡黑號,扣押了一批貓池設備和手機黑卡,打掉一批網絡賬號黑色產業鏈條。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台,也讓一些平台和企業加強了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內部約束。強彥告訴記者:“新法實施前后,各大互聯網企業陸續更新了用戶服務協議、用戶隱私政策等相關內容,一些公司也著手推動設立‘首席隱私官’、組建‘個人信息保護外部監督專家團’等等。”
  面對群眾反映強烈的App以強制、誘導、詐欺等惡意方式違法違規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國家網信辦依法查處135款違法違規App,廣大網友紛紛點贊,“這樣的做法充分保障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淨化了網絡空間,完全響應了網民的呼聲。”微博用戶@雨兒留言道。
  大數據分析師趙龍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點擊陌生短信提供的鏈接,不要在未經官方認証的公眾號等渠道下載應用程序,定期檢查手機、電腦的操作系統和防護軟件,及時進行升級和更新。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共同筑牢安全屏障。

本報記者李瑤

(責編:李琳、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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