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刷單炒信”套路深
網絡“刷單炒信”套路深
直播間雇“水軍”刷流量、專業“刷手”虛假交易,“拍A發B”“寄空包裹”……7月23日、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分別曝光兩批共20起網絡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讓消費者直呼“套路太深!”現如今,人們青睞於通過“內容評判”對商品或服務進行選擇、消費,然而,一些不良賣家通過“作弊”的方式“刷單炒信”,即通過“刷單”方式炒作商家信用,花樣頻頻翻新,嚴重擾亂了公平的市場秩序,此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重拳出擊,積極整治清理,也讓消費者吃了一顆“定心丸”。
“刷單炒信”成市場“毒瘤”
7月10日,太原市民李敏一家到成都度假,品嘗當地的美食成了她的首選,為此她做了大量功課,通過查詢點評網站評價、短視頻直播平台推薦等,選出了幾家評分高、推薦人數多、網紅主推的餐廳。保險起見,李敏還讓成都當地的朋友推薦了一些餐廳。在成都期間,李敏既去了網上推薦的幾家餐廳,也去了朋友推薦的。“網上推薦的餐廳大概有一半‘踩雷’了。”她直言,反而朋友推薦的幾家店雖然評分不高,好評不多,但事實上都很不錯。
和李敏有同樣經歷的人並不少,那麼,為什麼品質不高的餐廳反而有高評分?這就不得不說說“刷單炒信”。“刷單炒信”通常有兩種模式:商家可以通過刷單來將自家信用和美譽度提升,也可通過刷單降低競爭商家的信用和美譽度。
近年來,利用“網紅效應”虛構評價等方式吸引關注度、增加銷售額,便是一種典型的“刷單炒信”方式。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一個案例顯示,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招募大量大眾點評平台“大V”到店付費用餐后,編造好評“作業”發布並予以高分點評。該公司對“大V”的“作業”審核后將餐費予以返還。為此,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當事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當下通過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等“帶貨”“帶節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門,所謂的粉絲量、觀看量、點贊量都是可以“刷”出來的。
大數據分析師趙龍介紹,設置網絡點評和排名的初衷,是通過統計與展示互聯網用戶消費后的真實反饋形成的大數據,以幫助消費者更便捷地做出判斷和選擇。然而,通過組織“大V”到店體驗后發布指定好評、虛假好評等多種手段的“刷單炒信”,本質就是造假,利用造假手段讓自己的數據好看,誤導市場、誘導消費,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當前,‘刷單炒信’已經成為市場的一顆‘毒瘤’,必須對其重拳出擊,從嚴從重查處。”趙龍說。
“專業化”程度令人咋舌
“最初,刷單依靠的是‘人肉模式’,在各個刷單群組織人‘自賣自夸’﹔到現在,商家利用一些自動化的集成技術,可以實現一台電腦控制多個手機、多個賬號刷單,既節省了成本,又大幅提高了效率。”經營一家淘寶店13年的店主“宋小呆”透露,目前,“刷單炒信”已經形成了清晰的產業鏈,這條產業鏈上,組織者、賣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專業化”程度令人咋舌。
記者注意到,“刷單炒信”已呈現出職業化、規模化等特點,常見的“刷單炒信”分為以下幾個類別:通過雇佣專業團隊、“刷手”,利用專業技術軟件等手段幫助“刷單炒信”﹔以寄送小額贈品、禮品代替下單商品,形成“拍A發B”交易模式﹔通過“寄空包裹”的方式刷單是近年來一類新的刷單手段,即“物流刷單”……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浙江省台州市陳某輝利用“小水滴”等技術軟件幫助“刷單炒信”被罰款200萬元﹔安徽省黃山雲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贈送小禮品的方式“拍A發B”,改變商品的實際銷售狀況,被處罰款15萬元﹔江蘇省南京雙?瑞貿易有限公司當事人郵寄空包裹“刷單炒信”,最終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被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稱,“刷單炒信”非法獲利額巨大,其雖然具有很強的迷惑性、隱蔽性,但萬變不離其宗,無論違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質仍構成虛假交易違法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火眼金睛”。
“‘刷單炒信’行為通過不正當手段最終達到了虛假宣傳的目的,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商業權益和合法利益。嚴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山西晉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飛林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一些沒有刷單的優質商家,因為信用度不高而無法獲得更高的知名度,這種現象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消費者也無法購買到真正優質的商品或者服務。“此外,‘刷單炒信’行為直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等權益。”陳飛林說。
整治“刷單”需打組合拳
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組織專業團隊及利用網絡軟文、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直播帶貨等方式進行“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至今年上半年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3128件,罰沒金額2.06億元。
記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6月,《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范管理電子商務平台的通知》發布,其中就明確提出要防范虛假營銷、“刷單炒信”等不良行為。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平台內經營者信用評價制度,為消費者選擇平台內經營者及其商品提供判斷依據,積極引導誠信經營,發揮信用評價影響力作用,促進網絡市場誠實守信經營。此外,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中,嚴厲打擊“刷單炒信”、非法寄遞包裹、買賣快遞單號等行為,規范網絡市場競爭秩序。
山西省消協投訴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刷單炒信”具有隱蔽性,消費者很難發現。“如果消費者在直播平台消費時遇到‘拍A發B’現象,一定要保留原視頻,向平台、消協、12315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陳飛林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多部法律針對“刷單炒信”都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他建議,立法機構要堅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爭取做到與時俱進,不留死角。“行政監管機關應當加大監管力度,豐富監管措施,建立‘炒信黑名單’制度。”
“在刷單產業鏈中,一個龐大而隱秘的角色就是‘刷手’,他們成為虛假數據的主要來源。殊不知,這類其實還隱藏著巨大的網絡詐騙風險。”太原市反詐騙中心官方微信發布真實案例:5月21日,在太原市小店區蘇寧易購上班的某女士因為一條免費領取“美的”電飯鍋的短信便開始了“刷單之旅”,下載“美的”APP掙到了8塊錢,然后點擊陌生鏈接進入“美的公益競猜”網頁,陸續轉賬20余萬元后想要提現卻被告知操作有誤,需要再繳納8萬元的保証金,發覺不對勁,趕忙報警。對此,民警提示:網絡刷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任何要求墊資的網絡刷單都是詐騙,遇到“刷單”“刷信譽”“刷信用”的網絡兼職廣告時要提高警惕,遭遇疑似刷單詐騙要立刻報警。
本報記者崔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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