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開屏廣告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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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窗信息標識近於無形、關閉按鈕小如螻蟻、頁面偽裝瞞天過海、誘導點擊暗度陳倉……啟動手機App,在進入應用主頁之前,用戶往往會先看到數秒第三方廣告,被各種“套路”困擾。7月8日,工信部發布信息顯示,經過對手機App用戶反映強烈、投訴較多的App開屏彈窗信息騷擾用戶問題進行集中整治,2021年第二季度,開屏彈窗信息用戶投訴舉報數量環比下降50%,誤導用戶點擊跳轉第三方頁面問題同比下降80%。
  那麼,App開屏彈窗信息騷擾用戶現象是否得到緩解,其背后哪些問題令用戶擔憂?記者進行了採訪。

專項整治見成效

  “立竿見影,開屏沒有廣告彈窗的軟件用起來舒心多了。”太原市民夏子欣告訴記者,她手機裡有20多款App,開屏廣告“轟炸”一度成為最令她頭痛的事。在工信部集中整治和督促下,多家互聯網頭部企業進行了整改。“現在淘寶、京東、支付寶等App都不會再顯示開屏廣告。”夏子欣打開最新版本的淘寶App向記者展示,點擊后隻在“淘寶”頁面停留了約一秒,隨后就直接進入到了主頁面,其間並未出現任何廣告。
  忻州市民許然也認為App“牛皮癬”式的彈窗廣告有所減少。“之前手機上多款App均有開屏廣告。時間長短不一,有的時長為3秒,有的為5秒,最長的有9秒。遇上急事的時候,幾秒鐘都覺得格外漫長。”許然說,現在App進入主頁面的速度都有所提升,多數點擊都能直接進入主頁面。
  記者在網站搜索發現,#部分App已關閉開屏廣告##開屏廣告,再見了#等相關話題登上熱搜。部分網友直呼“太爽了”,淘寶、京東開啟“秒進”模式,閑魚、攜程、優酷、大眾點評等也進入“清爽”模式,在啟動頁停留一秒后進入主頁面﹔也有不少網友對App開屏彈窗的“花式套路”心有余悸。
  “我用過一個修圖App,進入主頁面后,開屏時出現的廣告化成小窗一直停留在屏幕下方功能鍵的位置,不僅沒有關閉鍵,每次點擊功能鍵的時候總是點進廣告。”晉城市民朱源說,不小心操作失誤就會直接跳轉到購物平台或是下載游戲的頁面,讓她頻頻中招。
  上海市消保委發布的《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顯示,App廣告“關不掉”“不可選擇”等問題相當突出。在600款App中,有58%推送廣告,其中有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在App相關功能設置的測試中,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入口。
  此外,“假跳過”、一個廣告牽出一串廣告、頁面偽裝誘導點擊也是開屏彈窗常見“套路”。不少用戶反映,在一些App的開屏廣告中還存在各種網貸平台、博彩平台甚至涉黃涉賭的廣告,不小心點擊后就會將用戶導向不雅涉賭涉黃等違法內容,有的頁面連關閉按鈕都沒有,必須清理手機后台,徹底關閉App才能退出。

竊取隱私惹人憂

  其實,這並非是相關部門對App廣告第一次出手了,此前多次約談整改,對用戶重點反饋的廣告、權限索要等問題給出了整改建議,為此還多次下架一些頭部App以示警告,的確有過一些短期的“立竿見影”的效果。“整治之后,它們又會如雨后春筍一般冒出來。”這正是多數用戶擔憂的。
  為何App開屏彈窗廣告的問題如此之多?大數據分析師趙龍認為,這與互聯網企業的盈利模式有關,“賣廣告”是互聯網企業流量變現的重要方式,因此經營者希望將廣告展示給用戶,且盡可能不容易被用戶關閉,以此提高廣告的點擊率和轉化率。今年年初公布的《2020中國互聯網廣告數據報告》中顯示,2020年中國互聯網廣告收入4971.61億元,比2019年度增長13.85%,移動互聯網應用(App)成為互聯網廣告主要的發布媒介。然而彈窗廣告的成本可謂是“白菜價”,一些彈窗廣告營銷頁面顯示,1萬元就能買到50萬次彈窗廣告,更有甚者5000元可買100萬次曝光,平均下來,50元1萬次的曝光。
  與此同時,用戶還發現,開屏廣告推送往往會根據剛瀏覽的頁面實時更新。在杭州從事軟件開發的晉城小伙趙鈺琦表示,目前App開屏廣告多為精准推送型廣告,簽訂彈窗推廣合同后,就可以根據標簽人群進行精准推送,也可以隨時了解點擊數據。然而App開屏廣告“精准”推送的前提,是需要獲得消費者的大量信息,這就讓用戶對個人隱私安全產生了擔憂。不少用戶表示,部分手機App廣告會誘騙用戶點擊包含竊取信息、遠程操縱等病毒的鏈接,嚴重威脅用戶安全。
  趙鈺琦透露,App雖然明確表示個性化廣告推薦技術不會涉及用戶的聊天內容,但依然會調取用戶的使用頻率、使用時長、打開過的小程序、點贊、好評等“周邊信息”,分析用戶使用習慣,由此形成“用戶畫像”。
  趙龍表示,對互聯網企業強推開屏廣告,竊取用戶個人隱私的行為,用戶應直接向監管部門投訴,對App開屏廣告說“No”。

加強監管不鬆懈

  “此次工信部集中整治,正是為App開屏廣告設置‘關閉鍵’,為個人信息‘上保險’。”網友紛紛為此次專項行動點贊,希望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莫讓“牛皮癬”式開屏廣告再度泛濫。
  就開屏廣告涉及的法律問題,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中也規定,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北京市匯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琴認為,部分開屏廣告沒有提供關閉方式,或者雖提供關閉方式但實際上關不掉、不好關掉,甚至設置“套路”,誘騙用戶點擊廣告,竊取個人信息,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此外,App的經營者作為廣告的發布者,按照廣告法的規定,應當審核廣告主的資質以及廣告內容的真假、合法與否,為消費者“把好關”。
  對於市場監管,朱琴建議,監管部門加強執法檢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此外互聯網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行業標准,對手機App開屏廣告進行統一規范和管理,例如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制定了《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服務規范》。
  工信部在7月8日發布的信息中表示,App用戶權益保護關乎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將把整治App侵害用戶權益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重要舉措,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扎實推進App專項整治往深裡走、向實裡去,強化提升用戶感知,為廣大群眾營造更安全、更健康、更干淨的App應用環境。

本報記者劉聰

(責編:劉洋、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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