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賬號管理有了“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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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正式施行。23條規定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涵蓋平台和運營者主體責任、分級分類管理、社會監督及行政管理等條款。權利與責任並存,新規切中肯綮,直指公眾賬號管理的難點和痛點,為規范公眾賬號信息傳播秩序、培育健康真實的網絡土壤提供了法律保障。

夯實平台主體責任
斬斷非法交易鏈

  私下交易和囤積賬號是互聯網行業公開的秘密。由於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責任意識淡薄,監管失位,不法行為悄然蔓延。太原自媒體人李蔚昊是一個美食公共賬號的運營者,他告訴記者,交易對象一般是擁有一定流量的公眾賬號,售賣價格與粉絲數成正比。“頻繁交易的背后其實暗藏貓膩”,他透露,一部分從事灰色產業的人對賬號需求巨大,並將其用於賭博、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發布。因此,這些垃圾賬號經常處於被封的境地。所以相比於自己注冊,他們寧願選擇買號,即使反復被封也無所謂。
  在李蔚昊的提示下,記者進入一家交易網站,網站首頁赫然列出最新推薦轉讓的公眾賬號,並對其明碼標價。為方便客戶選擇,該平台還對賬號的活躍粉絲數、頭條及次條的平均閱讀量進行統計,通過數據分析“精准估值”。截至目前,平台已累積成功達成賬號轉讓8429個。另一家網站則為買賣雙方搭建了對話溝通的平台。以微信為例,賣方發帖介紹自己公眾賬號的類別、粉絲數以及單個粉絲報價,有意者可聯系平台經紀人了解更多詳情並促成交易,單粉價格通常在幾角至1元不等。除微信外,該網站涉及平台還包括抖音、微博、今日頭條等。
  清源治亂,平台先行。針對平台存在的管理漏洞,《規定》進一步厘清責任邊界,條款清晰地制定了擔責履責的行動指南,並新增了生態治理、數據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信用評價、分級分類管理等平台主體責任。其中,要求平台依法依約禁止違規轉讓公眾賬號。如需轉讓應當向平台提出申請,未經平台審核擅自轉讓的,應當及時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此外,平台還應對同一主體在本平台注冊公眾賬號的數量合理設定上限。對申請注冊多個賬號的用戶,要對其進行必要核驗。
  “由於疏於管理,賬號買賣的行為在過去較難界定,平台因此變得烏煙瘴氣。”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劉興亮表示,如今,《規定》進一步強化平台主體責任,督促平台自覺樹立底線意識,一方面,有利於規范市場行為,提高非法交易的成本,對游走於法律邊緣的灰產起到有效遏制作用﹔另一方面,平台的主動作為有助於淨化行業風氣,防止惡意營銷,杜絕劣幣驅逐良幣的出現。

“十條禁令”敲警鐘
違規採編要“涼涼”

  胡編亂造、洗稿剽竊、炮制謠言……對流量和利益的追逐讓公眾賬號運營者不惜逾越底線,失范甚至違法行為屢見不鮮。《規定》的出台為公眾賬號運營者戴上“緊箍”,其中的“十條禁令”劍指十種違法違規行為,為運營者劃定了紅線。
  2月20日,山西省網信辦依法處置了“i呂梁網”“新華紀實調查網”“三晉名校榜”等3款違規自媒體賬號,由於這些公眾賬號存在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資質,違規採編轉載新聞信息、冒用或關聯新聞單位名稱等違規行為,被予以關閉或禁言處置。
  這些違規賬號猶如寄生於互聯網領域的毒瘤,它們大多不具備相關資質,大肆發布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不僅擾亂社會視聽,更不利於維護行業健康生態。此次修訂將資質核驗提升到新的高度,“十條禁令”中明確指出,運營者不得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范圍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等服務,無疑從源頭上為新聞信息的真實准確筑牢“防護牆”。
  “太原有料街訪”博主劉暢表示,目前,已有很多自媒體人、微博大V、短視頻主播接到了相關平台的提醒。比如,微信公眾平台發布聲明稱,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公眾賬號,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証》等相關媒體資質。如不具備有關資質,則不建議採編發布、評論解讀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領域及重大突發事件等相關信息內容。劉暢認為,《規定》為互聯網新聞採編設置了門檻,也為相關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公眾號運營從此邁入規范化階段,能最大程度減少謠言的產生和傳播,避免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此外,“十條禁令”還對流量造假、偽造原創、有償發布等業內亂象祭出重拳,公眾賬號運營者需加強信息內容導向性、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實行全過程、全天候管理,推動互聯網內容建設。
  “互聯網並不是法外之地,作為發布和接受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必須確保互聯網信息的真實性。”山西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電子商務業務委員會主任遲菲指出,《規定》強化責任擔當,對新聞信息提供者的從業資質劃出“硬杠杠”,嚴格把關公眾賬號內容生產和傳播的整個環節,有利於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為用戶權益“加把鎖”
強制“吸粉”被叫停

  強制關注賬號是深受用戶詬病的頑疾之一,嚴重影響著正常的用戶體驗。晉中市民胡彤光告訴記者,他的微博關注列表中時常會“冒出”一些自己不曾關注的未知賬號,無奈隻能逐個取關,刪刪加加周而復始,他對此抱怨不迭:“開始我以為是自己手滑失誤,后來,這種情況出現得越來越頻繁,而且陌生賬號也越來越多,甚至有次一天之內竟增加了200多個賬號。未經用戶同意便擅自添加關注,這是什麼操作?”
  記者注意到,這些莫名其妙出現的賬號大多屬於營銷號,用戶無法批量取關,而且一次清理過多時微博便會跳出彈窗,輸入驗証碼后才可繼續刪除,操作極為繁瑣。
  為回應用戶投訴,新浪曾解釋稱,這是因為微博用戶使用了第三方應用授權,某些第三方應用程序接口可以自動讓用戶關注很多人,其主要目的是網絡公司利用微博用戶刷粉。
  面對這一“霸王行徑”,《規定》為用戶權益撐起“保護傘”,強調未經互聯網用戶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訂閱關注其他用戶公眾賬號,困擾廣大用戶的“牛皮癬”將得到徹底根除。
  此外,為更好地滿足用戶訴求,促進用戶、平台、運營者的三方良性互動,《規定》還鼓勵互聯網行業組織開展公眾評議,推動形成行業自律,建立多方參與的權威調解機制,公平合理解決行業糾紛,依法維護用戶合法權益。
  針對這一創新舉措,遲菲表示,《規定》的出台不僅有力約束了平台行為,也為互聯網的多元治理提供思路,多方參與制定行業公約,為保障用戶權益再加碼。劉興亮認為,平台的能力終究有限,無法關照到數以億計的用戶,可以設立專門的委員會,讓更多的用戶參與評議和監督,提出建議和意見,不失為平台管理的有益補充。

本報記者郭慧

(責編:溫文、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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