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准
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
我省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准
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
本報太原8月15日訊(記者?娟綢)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今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達到580元。2021年預收2022年度的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進一步放開參加居民醫保的戶籍限制,對持居住証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准給予補助。
《通知》要求,各市要做好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落地工作,堅決樹立清單意識和科學決策意識,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和標准﹔要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銜接,充分發揮綜合保障功能﹔進一步鞏固穩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5%左右﹔全面落實全省統一的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和門診慢性病病種及准入標准,並做好待遇銜接﹔全面實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計劃。
《通知》強調,要鞏固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完善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政策,分類落實好脫貧人口各類醫療保障待遇,過渡期內持續抓好過度保障治理,清理存量過度保障政策。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做好高額費用負擔患者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依申請落實醫療救助政策。
《通知》還對加強醫保支付管理、加強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價格管理、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加強醫保公共服務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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