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
山西晚報訊(記者 武佳)4月20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做出安排,將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內城鄉戶籍限制,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我省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涉及五類人員,包括“4050”人員:女性滿40周歲及以上、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國家和省規定范圍內的企業的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於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長期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國家和省規定范圍內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主要是指身體殘疾的高校畢業生、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據悉,對於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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