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數據局印發《關於推行經營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証明實施方案》,這標志著——

一份信用報告代替一摞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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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數據局印發了《關於推行經營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証明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要依托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公共信用信息全面歸集共享為基礎,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企業融資等事項中,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証明(以下簡稱“信用代証”),實現“一份信用報告代替一摞証明”,切實簡化經營主體辦事流程,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實施方案》適用對象是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經營主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自然人參照執行。
  《實施方案》所稱的違法違規記錄,指我省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關中央垂直管理單位、有關司法機關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對經營主體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客觀記載,包括行政處罰(含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刑事裁判(犯罪記錄)等信息。除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經營主體違法行為外,其他情況均應當視為無違法記錄﹔經營主體行為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不列入違法記錄。已修復的違法違規記錄在專項信用報告中體現,且標明修復情況。
  “一份信用報告代替一摞証明”適用多種應用場景。金融方面:企業上市、挂牌、融資、並購重組發行債券等。商務應用方面:產權交易、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接受第三方機構評估評審等。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審批、資質審核、資金支持、評優評先等。還包括其他需要提供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証明的場景。
  實施領域包括:發展改革、城市管理、自然資源、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衛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住房城鄉建設、科技、交通運輸、稅務、知識產權、水利、消防救援、通信管理、教育、工業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財政、公積金、農業農村、商務、審計、體育、統計、金融監管、能源、醫療保障、糧食和物資儲備、林業、氣象、郵政、地震、法院執行、檔案管理、國防義務等40個領域。支持信用主體對暫未覆蓋領域的違法違規情況主動承諾,虛假承諾的信用主體不再適用“信用代征”。
  《實施方案》明確,從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我省開始試行“信用代征”工作,採取線上、線下兩種方式。線上:經營主體可登錄“信用中國(山西)”網站、“山西省政務服務網”和“三晉通”小程序完成統一身份認証后,自行選擇信用報告涵蓋的時間和領域,形成個性化的專項信用報告﹔可以向報告使用方提供授權和核驗二維碼,用於查詢、下載信用報告和真實性驗証。線下:可通過省內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自助查詢終端、政務服務窗口等多途徑下載打印專項信用報告紙質版。在完成試行期平穩過渡的前提下,2025年11月1日起,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全面推行“信用代征”實現“應替盡替”。

本報記者王龍飛

(責編:劉洋、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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