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作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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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现对本省拟推荐参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专项初评的4件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27日-3月31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电话:0351-4281590

邮箱:sxjx1591@163.com

山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推荐作品目录及参评作品相关材料。

(责编:candy、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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