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冬鸿委员:出台政策支持退休干部返乡,参与实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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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理顺的首要问题是人才。”省政协委员、运城市政协副主席、民进运城市委会主委翟冬鸿说,2021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2021年的工作安排的一部分,他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退休干部返乡参与实施乡村振兴。

翟冬鸿委员

翟冬鸿说,为了推动乡村振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鼓励年轻大学生返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缺乏的问题,但是仍然收效不大、后劲不足。

目前,有一支人才队伍往往被忽视,那就是“50后”“60后”的农村大学生,他们已纷纷步入退休档期。“这支队伍有知识、有经验、有人脉、有资金、更有情怀和情感,如果政策引导和鼓励适当,让他们回到乡村,他们就是货真价实的‘乡贤’。”翟冬鸿认为,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乡贤治理乡村的理念和传统,这些“乡贤”不仅可以弥补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人才短缺问题,如鼓励引导得当,还可以发挥余热,成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一支生力军。“这种成功的例子在我省各地乡村屡见不鲜,效果非常明显。可以预期的是,‘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经过实践的检验与完善,完全可以成为一项人事制度,成为我国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有益补充。”

翟冬鸿建议,我省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退休的农村籍本土干部积极返乡,成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应在户籍问题上搞试点,组织问题上作许可,资金问题上给扶持,待遇问题上有倾斜。”

翟冬鸿介绍,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一批批农村孩子通过努力书写了人生的精彩。如今,他们已步入退休阶段,告老还乡成为他们的选择或梦想。但受到户籍制度限制,他们返乡后在落户、住房问题上还存在障碍,使他们缺乏归宿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返乡的积极性。关于户籍问题,国家近期正考虑对相关人员采取特殊政策。为此,他希望我省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试点,对愿意返乡支持乡村建设并愿意落户原籍的退休干部,考虑予以许可;在转回原籍后,享受同村村民同等待遇,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等。

“这些退休人员,大多是经过党和国家培养的优秀党员干部,是经过实践检验和工作考验而信得过的人,他们的组织关系完全可以转回老家,参加家乡的党组织,甚至委以重任,担任基层组织的领头羊,带领群众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翟冬鸿认为,对于愿意积极返乡的人员,可由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扶持,作为支持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资金。愿意返乡的退休人员大多已有退休金,生活有了保障,但还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高他们的待遇,在政治荣誉及收入分配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充分发挥余热、反哺乡梓,提升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山西新闻网记者 葛海霞

(责编:郗涛、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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