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山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山西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将于12月底前,在全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着力践行“12341”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三个层面分解细化了15项40条内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为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我省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期间,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上,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移交属地市级政府负责督促整改治理,移交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一案三查”(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党政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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