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实施诈骗 涉案130余万元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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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2月22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获悉,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抓获一名谎称帮忙找工作、办转学,实则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45岁,河南省上蔡县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

2月13日,王女士向新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了诈骗。民警经过了解得知,王女士住在新城派出所辖区某小区,2022年,她结识了邻居李某,并了解到李某的“男友”杨某是个能人,没有办不了的事。

当年8月,王女士想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便请求杨某帮忙。杨某吹嘘自己认识一名教育局领导,能帮忙办理,但需要一笔“打点费”。经过一番交流,王女士对这位“朋友多、路子宽”的杨某深信不疑,遂向其支付12万元“办事费”。

而后,王女士的一个朋友想找工作,又请求杨某帮忙,王女士再次向其支付了20万元的“办事费”。但接下来的几个月,每当王女士问及办转学、找工作等事情的进展时,杨某都以多种借口搪塞。

春节后,王女士眼见转学及找工作的事迟迟未有着落,便多次催杨某退钱,岂料杨某每次总以各种理拒绝归还钱财。发现被骗后,王女士立即报警求助。

理清事情原委后,新城派出所民辅警通过循线追踪、走访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位于太原市晋源区某小区的落脚地,并于2月14日下午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杨某对自己以帮忙转学、找工作为由诈骗王女士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取得王女士的谅解,杨某打算筹钱退还“办事费”,遂联系其朋友借钱,岂料又被民警发现了“案中案”。

杨某某打电话后,先后有四名女子来到派出所,都称是杨某的女朋友,但是互不认识。经民警仔细查证,原来杨某谎称自己离异单身,先后与27岁的“玲玲”等四名女子“搞对象”。期间,他以自己搞工程、资金周转等理由,先后诈骗“玲玲”等四人共计100余万元。

目前,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郝亚红、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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