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制定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分级分类诊疗方案
太原市制定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分级分类诊疗方案
山西新闻网12月9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主动应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和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太原市制定了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分级分类诊疗方案。
据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一般患者可在家观察治疗,注意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如遇健康问题可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寻求帮助。鼓励药店和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居民就近就便提供购药就医服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状况,自行在药店或网上药店购买非处方类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等药品,购药后不再进行登记。
其次,方案明确增加基层医疗服务供给方面的内容。其中,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鼓励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加强防护基础上接诊发热等症状患者。对超出其诊疗能力的患者转诊至医院发热门诊;对诊断后判断可居家的轻症患者,闭环返回居家隔离。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提前摸清底数,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
此外,方案完善新冠阳性人员救治体系,提出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要发挥首诊作用,为患者就医购药提供便利。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县、市二级医院主要收治普通核酸阳性患者和以基础疾病为主的相对较重的患者,省、市三级医院主要收治以其他疾病较重和危重以及专科治疗需求的核酸阳性患者;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定点医院治疗。
在重症医学科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市级医疗机构加速推进重症医学科扩容改造和能力提升,按重症床位总数不少于500张进行建设。其中,市中心医院2个院区建设重症床位不少于250张,保障危重症疾病合并新冠病毒阳性患者救治,服务于东部和南部片区;市人民医院30张,主要服务于西部片区;市二院20张,主要服务于北部片区;市四院100张,收治有重型、危重型转化倾向的普通型新冠患者和单纯的重症新冠患者;市妇幼100张,主要用于危重孕产妇和儿科患者。各县(市、区)将确定至少1家定点医院,用于集中收治病情较重或具备高危因素的新冠阳性感染者,按总床位数10%储备重症床位,同时需具备透析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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