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景区玻璃栈道和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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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10月27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全省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玻璃吊桥、玻璃滑道、玻璃观景平台和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我省日前印发《关于明确山西省景区玻璃栈道和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所谁负责”要求,明确我省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监管职责。

在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方面,《通知》明确,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范围内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核准工作;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等。

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监管方面,《通知》明确,主要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范围内游乐场所项目建设的核准工作;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配合省有关部门指导市、县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真履行游乐场所项目建设的核准职能;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游乐场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监管范围内游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本领域游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等。

(责编: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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