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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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10月14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5日起,太原印发的《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施行,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启动。

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质量奖的评选是落实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包括:依法在太原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创造性、独特性和可推广性;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近三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前列;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无因组织责任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设“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和“太原市政府质量奖(个人)”两个奖项,每个奖项均为两个等次(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5个,太原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10个,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太原市在设立市政府质量奖的同时,努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知名品牌,争创中国质量奖;扶持潜力品牌,支持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等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助推打造国内知名品牌,争创山西省质量奖。

(责编: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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