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增4例病例 活动轨迹公布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记述>>资讯速览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8月29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8月27日18:00至28日24:00,太原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小店区1例(确诊病例)、清徐县3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

男,居住于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四巷27号,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员工,系该公司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8月21日

19:00左右,到凤仪街全羊馆聚餐;20:00左右,到全羊馆附近台球厅娱乐;24:00左右,到喜来登洗澡,后在散座住宿。

8月22日

9:00左右,到陈家面馆就餐,后返回项目部。

8月23日

16:00左右,到东于村办事,后返回项目部;19:20左右,到友余饭店(凤仪街)聚餐,后返回项目部;22:00左右,到东娱桌球娱乐,后返回项目部。

8月24日

15:00左右,驾车到迎泽区桃园四巷27号;17:00左右,在小区楼下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0:40左右,到水西关桃园路口肯德基购外卖;21:00左右,到中北大学项目工地,后返回家未外出。

8月25日

8:00左右,到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填考核表;11:00左右,驾车返回清徐县凤仪街西延工程项目部;12:00左右,在凤仪街炒面馆就餐后返回项目部,由清徐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28日,清徐县人民医院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

男,居住于清徐县清源镇大北村小区,山西美锦华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系该公司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8月23日

19:00左右,驾车到友余饭店(凤仪街)聚餐;21:00左右,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4日

8:00左右,驾车到单位上班,中午下班返回家中;18:00左右,驾车到单位上夜班。

8月25日

8:00左右,驾车到陈家面馆就餐,后返回家中;18:00左右,驾车到单位上夜班。

8月26日

8:00左右,驾车到大北村村口吃早点,后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7日

4:30左右,由清徐县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27日,清徐县疾控中心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

女,现居住于小店区阳光揽胜小区,系该小区确诊病例的妻子。

8月24日

11:00左右,到亲贤街尚源美食城聚餐,聚餐后到元真中西医诊所,后返回家中;19:30左右,在浦东雅典果真鲜水果店购物水果,后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5日

10:00左右,到元真中西医诊所做艾灸;11:00左右,到公公家(阳光揽胜小区)吃午饭;16:00左右,送孩子到父亲家(浦东雅典小区),后到汇通丽城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17:00左右,到浦东雅典果真鲜购买水果;18:00左右,到父亲家吃晚饭,后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6日

8:00左右,将孩子送到父亲家中;9:00左右,到元真中西医诊所;10:00左右,驾车前往王府井地下一层生活超市购物;11:00左右,驾车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核酸采样点;12:00左右,驾车到李家庄菜市场买菜;13:00左右,驾车到阳光揽胜底商六味斋购物;16:00左右,到汇通丽城小区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后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7日

1:00左右,由小店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28日,小店区人民医院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4

女,现居住于清徐县六合村北大街东五巷,系该巷确诊病例的妻子。

8月23日

10:30左右,骑电动车到六合村便民核酸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

8月24日

全天在家,未外出。

8月25日

1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村里菜鸟驿站取快递,后返回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6日

9:00左右,骑电动车带女儿到六合村第二初级中学操场进行核酸采样;10:30左右,骑电动车到东马峪村与亲戚聚餐;14:00左右,骑电动车返回六合村家中,自述之后未外出。

8月27日

7:30左右,由清徐县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28日,清徐县人民医院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编:王晓艳、郝亚红)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