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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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7月23日讯(记者 冯耿姝)7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已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摄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南北横跨六个纬度,中南部温和湿润,北部寒冷干燥,境内山涧、河川、盆地交错,形成了适宜各种小杂粮不同生长需求的独特气候,是优质小杂粮的黄金产区。

用法治方式保障和推动我省农业“特”“优”战略,擦亮“小杂粮王国”金字招牌,走好“有机旱作”之路,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山西现代特色农业的现实需要。

此次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是专门针对我省这一特色而制定的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小杂粮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打好山西小杂粮优势牌、推动我省小杂粮产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34条,确定小杂粮的范围和保护促进原则,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保护促进职责,明确小杂粮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强化小杂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责编: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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