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实施高考改革 太原严禁“人籍分离”
新学期实施高考改革 太原严禁“人籍分离”
山西新闻网7月20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太原市教育局发布消息,为做好太原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我省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考采取“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方式,学生若存在借读行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直接影响学生高考报名和录取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
太原各普通高中学校将加强学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对于因各种原因外出借读或逾期未报到的学生,要如实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及时注销学生普高学籍。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普通高中严禁跨设区的市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更不得与中职学校联合招收普高学生后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套取国家资金,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招。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太原市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学位(含2022年以前入校的各年级)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购买,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正常收取。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要求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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