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毒品犯罪案件量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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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6月23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和太原市公安局联合举行的“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共同守护绿色人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持续打击,该市毒品犯罪案件量逐年下降,2021年全市毒品犯罪逮捕人数、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98%、31.33%,整体形势向好。

据介绍,目前,毒品犯罪依然属于较高发犯罪,2020年以来起诉人数占全部起诉人数的10.15%,案件数在全部犯罪中位居前列,打击惩治毒品犯罪仍然任务艰巨。

近年来毒品犯罪的组织性、隐蔽性、反侦查性明显增强,加之“人货分离”、网络交易、匿名寄递等新型犯罪方式的出现,查证难度日益加大。2020年以来,太原市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以上述方式实施的有126件,占比为19.23%,给司法机关查办打击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近年来涉合成类新型毒品案件量逐年增长,2020年以来全市涉新型毒品的犯罪案件占到40.4%,且有2件案件涉新精神活性物质,为全省首家办理此类毒品案件。新型毒品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较多,办案经验较少,对查办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和考验。

对此,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制造毒品、大宗贩毒等源头性犯罪和累犯、再犯等加大惩治力度,2020年以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占判决总人数的20.26%;同时对罪行较轻、认罪悔过的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组织犯罪、共同犯罪注重分化瓦解,突出打击重点。

坚持落实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及时传导庭审证据标准,使“抓人破案”与“证据定案”有效衔接;与市公安局会签《提前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实现“介入、审捕、起诉”三位一体。2020年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毒品案件87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率为28.5%,较介入机制实施前下降了22个百分点。

此外,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禁毒宣传25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召开座谈会7次,实地走访9次,营造出浓厚禁毒氛围。

(责编:郝亚红、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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