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倒卖政府消费券违法犯罪 太原警方连破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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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6月15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对倒卖政府消费券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坚决维护省城经济秩序平稳,该局自6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倒卖政府消费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对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使用电子产品、软件哄抢消费券,倒卖商品,非法获利;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信息;倒买、倒卖消费券等4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行动中,太原市公安局于近日连续破获三起相关案件。

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打掉一个政府消费券团伙

6月13日17时,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尖草坪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辖区某超市疑似有人在倒卖政府消费劵。

经查,5月以来,违法嫌疑人韩某(男,20岁,山西省洪洞县人)、樊某(男 ,18岁,山西省太原市人)二人领取太原市政府消费劵后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之后,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韩某和樊某组建了微信群,组织韩某霞、马某等30余名中年妇女哄抢政府消费劵,二人倒卖获利。其中韩某非法获利1000余元;樊某非法获利900余元;韩某霞、马某等30余人非法获利40—220元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韩某、樊某的行为已构成倒卖有价票证,警方已对樊某、韩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韩某霞、马某等30余人,因主观恶性小,违法数额低,警方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查处一起倒卖政府消费券案件

6月9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业主群倒卖政府有价证券。6月14日民警将涉嫌倒卖有价票证的嫌疑人郝某抓获。

经查,6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嫌疑人郝某通过微信收集太原市政府消费券,以5元—45元不等的差价进行倒卖非法获利5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郝某的行为构成倒卖有价票证,警方现已对郝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古交市局查处一起倒卖政府消费券案件

6月14日14时,古交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古交市张某(女,39岁,古交人)疑似倒卖太原市政府消费劵,随后将张某带回调查。

经查,5月29日至6月初,违法行为人张某,通过微信散播能处理政府消费券的信息,之后张某联系商家将消费券核销,虚假交易进行套现,或者核销消费券后低价购买商品然后加价卖出获利,共非法获利五百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太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倒买、倒卖政府消费券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构成犯罪,大家要正常领取、使用政府消费券,让政府的优惠政策能够真正普惠群众,而不是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牟利的工具。

(责编:王晓艳、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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