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2部门联合 推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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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5月19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我省12个部门建立起了省级会商联动机制。

据介绍,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12个部门建立了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省级会商联动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则,明确了省级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政策举措,为做好短缺药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建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其中,2020年出台的《山西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确定、调整和发布规则。通过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进行梳理汇总、调查复核、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形成2020年山西省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2021年,对该清单再次进行了调整,并全部纳入了省级储备。

对于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我省允许企业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的药品,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无企业挂网的,医疗机构可以备案采购。通过清单管理,我省进一步打通了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采购堵点,畅通了药品供应保障渠道,发挥市场机制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

此外,从2021年开始,省卫健委在全省范围内选定15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重点围绕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降低慢性病用药负担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通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及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比例,有效促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满足了基层群众用药需求,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

(责编: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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