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门良心活

——夏县胡张乡人民调解员田龙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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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龙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夏县胡张乡西谷村党支部书记、胡张乡人民调解员。他常说:“调解是门良心活,法律是底线,沟通是技术,耐心是基本功,要善于观察苗头,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田龙海担任我们村党支部书记就是一把好手,他带领大伙儿建学校、修街道、解决吃水问题、化解民间纠纷。乡里乡亲都认可他。”夏县胡张乡西谷村的村民不止一次一人对笔者说。
  2012年,田龙海被选调到乡司法所专职负责调解工作。他说:“调解是门良心活,好比农村的木匠,心术要正、纹理要端,有时还得睁只眼闭只眼。”他创造了许多十分有效的“土”办法,他的口头禅是“来回想,左右看”“正反话,两头说”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他尽量做到公平但不追求绝对公平。“农村是个熟人社会,许多矛盾的原点其实很小,多是些邻里摩擦、婆媳不和、地界纠纷等,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容易爆发。所以要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他不懂得费斯汀格法则,但却在调解工作中运用自如。

人性“话术” 爱心贴近上访案

  2013年秋,田龙海前往胡张乡枣园村调解老上访户刘某的一起积案。
  进了院子,田龙海还没开口,刘某就说个没完。田龙海了解案情后笑着说:“刘嫂,这没啥,相信我会让你满意的。”环视门窗破烂的寒酸家院,田龙海塞给她50元钱:“你先把窗户玻璃装上,大冬天的,太冷了。”听说她半天还没吃饭,田龙海买了一大碗羊肉胡卜放在她面前,感动得刘某热泪盈眶,当场承诺说:“田主任,你这官当得真到位,把我当亲人看待。不说了,我的事你就做主吧,你咋解决我都同意。”就这样田龙海后来多次上门,运用带着感情的人性“话术”,成功化解了这起拖延了25年的“刘某宅基地纠纷案”。反复掂量 耐心调解土地案
  2018年1月17日,田龙海接到其毋村干部反映,第七村民小组原组长为给组里修井,借村民崔某3400元,承诺让崔某永久使用一块耕地,但新任组长却要收回耕地另行承包。经村“两委”多次协调未能达成协议,请求司法所调解处理。
  崔某的意见是让组里退回自己的3400元连同本息共1万元,同时在宅基地基础上再加宽5米。组里代表意见是应给崔某退回3400元,至于利息和宅基地扩宽实属过分要求。双方意见悬殊,田龙海反复做工作,劝说崔某本金肯定要全部退还,但在利息上要让步,扩宽宅基地这是原则问题不应该提出;接着又说服组里代表,应该在退回崔某本金的基础上稍做补偿。双方均不让步,场面僵持着。田龙海稳住场面,随即采取了隔离调解。根据原组长和组里的承包程序和手续不完善,组代表和组民也不知道这回事,在某种程度上不受法律保护。至于崔某提出的1万元数额和扩宽宅基地理由也不充足。最后田龙海拍案定板:组里退回崔某本金和利息合计6800元。田龙海又把双方叫回调解室,宣布调解协议结果,双方和颜悦色,握手言和。

围绕死因 细心化解人命案

  2019年2月28日上午,西谷村谷某某家属来到胡张乡政府,诉说谷某某26日晚上在某厂不幸病故在工作岗位上,要求政府出面解决。
  乡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田龙海迅速与厂方负责人交涉此事。厂方出示了死者进厂时的“合同协议承诺书”:死者承认自己年龄大身体差,如果发生一切事故与厂方无关。田龙海把这些情况反馈给死者家属,希望家属考虑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心理诉求。但家属觉得事情是在工厂发生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解决问题。接下来,本着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法律的原则,田龙海开始了拉锯式的两头跑、两头劝,但双方就事故赔偿费的数额悬殊较大。田龙海为难了,他沉思了一番,抖抖肩上的司法肩章,决定依法从速解决这件人命纠纷,最后决定围绕“9.6万元”定点。田龙海给双方交代了他的决定后,双方表示满意,并在“事故协议书”上签字按印,结束了这场“人命纠纷”。

稳定事态 静心说服赔偿案

  2021年4月1日,王村的阴某经朋友介绍前往柳村的常某家西瓜温室打工。没想到第二天不慎摔倒,常某将阴某急送夏县人民医院拍片检查,诊断为轻微碰撞,无大损伤。常某便将阴某又送回王村阴某家里,并留下200元作为前一天的工资。过了几天,阴某家属提出,伤者下身疼痛,需要住院治疗。于是纠纷产生了,现场争执吵闹起来。最后还是派出所赶到现场才控制住局面,提出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解决此案。
  4月20日,受伤的阴某丈夫来到胡张司法所说明案情原由,请求调解。田龙海和另一名调解员耿银徽接案后,立即深入王村和柳村对当事人的口供调查取证,在双方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同时又对双方当事家属苦口婆心进行法律攻心和人性说服,阴某家属终于承认了自己言行过激的做法是错误的,常某也认识到自己前期的忽视和反思自己的责任,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田龙海的调解故事看似平常,但我们从中感觉到普法、说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中国乡村民间群体中还需进一步加大学习和践行。譬如从以上案例中反映出来的“双方合同签订”“雇佣超龄老年人务工”“无理取闹”“有理乱闹”等等一系列“法盲”行为给社会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作为人民调解员在复杂的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要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还必须注重人性化调解,带着感情调解,带着村规民约调解,带着爱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显示了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中的优势作用。

樊峻山

(责编:温文、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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