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玩手机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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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行人在天津市南京路过马路时,不时查看手机,很快,他便收到了该警区负责人依据新修订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开具的警告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明确要求,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以法制手段遏止过马路玩手机行为,天津市此举并非全国首例。此前,浙江省的温州市和嘉兴市,以及河南省都分别就此开具了“罚单”。尽管,罚单金额不过区区十几元,最多几十元,但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它告诫那些过马路时的“低头族”,过马路玩手机绝非个人私事,绝非可以为所欲为,它不但不文明,而且,涉嫌违反相应法规,不能不引以为戒。
  之所以对过马路玩手机行为予以立法惩戒,盖因此举既普遍又的确危险。留意不难发现,如今,过马路玩手机情形时有所见。而相关调查表明,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普通人高4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
  有鉴于此,作为行人必须清醒认识到,斑马线并非“安全线”。无论是基于自身安全考虑,还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每个人都要增强自律意识,不做过马路时的“低头族”。
  根据目前各地出台的相关法规,对于过马路玩手机者通常给予警告或罚款。如此惩戒固然适得其所,不过,也要看到,此类违规情形相对较多,而各地警力又甚为有限,这未免使得法规效应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不利于治理效力的最优化。如果,在警告、罚款之外,探索采取更多的可行之举,势必更易获得预期成效。
  据悉,已有一些地方为此付诸实际行动。比如,有的在十字路口安装语音设施,随时提醒行人勿闯红灯,安全快速过马路;有的在繁华路段安排交通志愿者,及时提示引导路人;还有的别具创意,给遵守交规的过马路者赠送卡通玩偶“快羊羊”,给过马路“低头族”颁发“慢羊羊”,善意予以教育引导。凡此之举,值得各地交管部门学习借鉴。
  除此之外,还需提及的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行人过马路时甘做“低头族”的直接诱因在于手机,那么,手机当中的应用程序开发者不妨顺势而为,适时研发推出相应的小程序,借之提醒手机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别玩手机。如此,法治约束与文明疏导相结合,人力督促与科技防范相协调,多管齐下,堵疏并举,其作用无疑相得益彰,进而使得越来越多行人逐渐形成自觉意识,习惯于安全、文明过马路。

周慧虹

(责编:褚嘉琳、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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