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伪造、买卖证件多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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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多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3月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文水县检察院对王某甲、成某某等多人伪造证件、印章罪案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典型的伪造证件、印章案件,其中伪造出生证明犯罪行为属全省首例。
  经查,被告人王某甲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多次通过谢某某、成某某等人,伪造、买卖房屋所有权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印章91件;伪造、买卖公司、事业单位印章32件;伪造、买卖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件6件,并贩卖给被告人张某甲等多人,造成马某某、张某乙利用伪造的证件、印章向多人诈骗2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谢某某在自己租住的房间内,使用电脑、裁相器、扫描仪、打印机、塑封机等工具,给被告人王某某、常某某及其他社会人员伪造、买卖出生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印章661件;伪造、买卖公司、事业单位印章704件;伪造、买卖身份证件25件,用于贩卖,获取非法利益。
  针对大量为生产、生活所需主动找王某甲、谢某某制作假证的人员,办案检察官在研究法律规定的同时大量收集类似判例,通过研判,建议追究张某某、王某乙、陈某某、郭某某的刑事责任,准确打击了犯罪。此外还协助侦查机关做好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的工作,为案件办理争取到了充足的时间。
  办案过程中,文水县检察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针对犯罪嫌疑人成某某是从犯,张某甲、王某乙、陈某某、郭某某伪造证件是自己的生产、生活所需,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积极引导上述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在此基础上依法提出适用缓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被文水县法院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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